内蒙古,女子的丈夫病逝后,她收拾遗物发现丈夫在8年里给一面馆女员工转了11736

水中摸鱼 2026-01-27 11:19:25

内蒙古,女子的丈夫病逝后,她收拾遗物发现丈夫在8年里给一面馆女员工转了117362元,她去找女员工要说法,女员工却说:他转钱给我,是让我帮他储值卡、买礼盒、买饭卡用,这钱我一分没拿,都是他消费了。见女员工死活不承认,女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 郭敏(化名)今年46岁,和丈夫王强(化名)在包头经营着一家小超市,结婚23年,两人从摆地摊做起,省吃俭用才攒下些家业。 丈夫是货车司机,常年跑长途,家里的超市全靠郭敏打理,每月丈夫发工资都会准时转到她账户,谁也没料到,这个看似顾家的男人,背后藏着这样的秘密。 2025年4月,王强突发心梗去世,郭敏在整理他的旧手机时,无意间点开微信账单,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让她浑身发冷——从2017年到2025年,丈夫几乎每个月都向一个叫郭某乙的账号转钱,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累计下来刚好117362元。 顺着转账备注里的面馆名称,郭敏找到了那家连锁面馆。32岁的郭某乙正在擦桌子,见到郭敏时眼神躲闪,听完来意后立刻变了脸色。 “你丈夫是我们老顾客,这些钱都是他让我帮忙充储值卡、买节日礼盒的,我一分没私吞。”郭某乙的话说得干脆,可当郭敏要求看储值卡消费记录、礼盒购买凭证时,她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系统升级查不到”,一会儿说“凭证早就扔了”。 郭敏气得浑身发抖,她记得丈夫每次跑长途回来,都说在沿途服务区吃饭,很少去市区面馆消费,更别提每年花一万多在一家面馆。 回家后,郭敏翻出家里的账本,2017年至今,丈夫每月交给她的工资都很固定,从未提过有大额餐饮开销。她越想越委屈,丈夫生病前,为了给儿子攒婚房首付,她连件新衣服都舍不得买,超市进货都要货比三家砍价,可丈夫却在背地里给另一个女人转了这么多钱。 咨询律师后她才知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大额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追回 。 律师还告诉她,2026年1月内蒙古乌海市就判过类似案件,丈夫婚内给第三者转账60万元,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判决全额返还 。 庭审时,郭某乙依旧坚持“代消费”的说法,但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法官当庭追问:“8年累计消费11万余元,平均每月近1200元,普通面馆消费能否达到这个金额?你主张的储值、买礼盒,为何没有任何书面记录?”郭某乙答不上来,只能反复强调“都是事实”。 郭敏则提交了丈夫的货运记录和家里的消费账本,证明丈夫长期跑长途,很少有时间在市区面馆高频消费,且家庭日常开销中从未有过相关大额支出。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乙未能举证证明款项用于其所述的消费项目,且转账时间长达8年、金额累计十余万元,明显超出正常顾客与店员的经济往来范畴,应认定为赠与行为 。 案涉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强未经郭敏同意擅自赠与,构成无权处分,该行为无效,郭某乙应当全额返还。2026年1月25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郭某乙返还117362元 。 其实这类纠纷近年越来越多。2025年深圳一男子婚内给第三者转账287万元,法院判决返还268万余元;四川雅安男子9年给情人转款555万元,最终被判全额返还 。 这些案例都明确了一个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方的“私产”,任何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既侵犯配偶财产权,也违背公序良俗,法律绝不会支持。 郭敏拿到判决书那天,在丈夫的墓碑前坐了很久。她不是非要这笔钱,而是咽不下这口气——婚姻的基础是坦诚,共同财产的背后是夫妻双方的付出与信任。 王强瞒着她转账的8年里,或许没想过,这些钱里有她起早贪黑看超市的辛苦,有她省吃俭用的心血,更有对这个家的期盼。 法律最终还了她公道,也给所有已婚人士提了个醒:婚姻里没有“隐秘的角落”,任何触碰底线、侵犯配偶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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