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死刑犯走得舒服,注射行刑惊动院士,犯人说我感觉有些飘

爱笑小迪 2023-08-27 16:55:43

注射死刑,死刑犯在飘惚中死亡。

1997年3月28日上午9点,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2名死刑犯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在押往刑场的路上,两名死刑犯东张西望,步履缓慢。

路上,心情紧张的两名死刑犯频频与押送他们的法官、检察官要烟抽,并没话找话说。

法官问他们:“你们讨论过注射死好还是枪决死好吗?”

两人说:“有过,我们认为注射死能留全尸,比枪决温和、更有尊严来着。”

沉默片刻后,法官问他们:“你们怕不怕?”两名死刑犯抬起头互相对望了一眼,谁也没有接话。

09:05分,执行开始。

第一个受刑的是29岁的杀人犯张向东。验明正身后,法警将他押进行刑间。

这是一间单独的隔离室,以防万一,室内配备了两套设备,两张床。

里面颜色全白,白墙、白床单,一眼扫过去跟医院注射室没有区别。

行刑现场除了现场指挥、法官、行刑法警和法医外,还有依法履行临场监督死刑执行职责的检察官。

他们都在一旁的单向玻璃观察室中,行刑情况和过程尽收眼底,看得一清二楚。

行刑室内,法警问张向东:“紧不紧张?”

张向东回答:“不紧张。”

然而法警让张向东捋起左臂衣袖,仰卧在执行注射台上时,张向东脸色一下子变得蜡黄,四肢僵硬,眼神中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双手颤抖,袖子半天也捋不起来。

法警帮张向东捋起袖子,手臂通过隔离玻璃的孔洞伸到注射间后,用约束带扎紧和固定在床上,说得专业一点这叫执行台。

最后法警在张向东身上连接好一组生命检测系统和仪器。

一切准备就绪后,法官进入房间检查确认后,向指挥长报告:“罪犯已押入执行间,是否执行死刑,请指示。”

指挥长下达命令:“依法执行死刑。”

法医用胶管扎住张向东的左臂,以便将注射针头插入静脉。

连接完毕后,执行法警按动电钮,启动专用注射设备,在电脑程序的控制下,药水被徐徐推进罪犯体内。

张向东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的乱抖,法医安抚他的情绪说:“别紧张,跟平常打针一样。”

张向东说:“不紧张。”法医又问:“疼不疼?家住哪里?看见什么了?

张向东摇摇头说:“家住上海。我感到在飘惚,浑身发虚。”

说到这里,他的话音突然变弱,眼睛缓缓合上,如同睡着了。

一旁的电脑心电仪上的心电图慢慢呈现直线状。紧接着,脉搏也消失了。

从开始注射药物到死亡,时间刚好一分钟,张向东在无痛苦、无挣扎、神态安详的状况下死去。

静止5分钟后,法医验尸,根据心跳、呼吸和瞳孔来确认罪犯死亡后,报告死刑执行完毕。

第二个轮到死刑犯钱国华。他是因为贩毒被判处死刑的。

法警让他躺下来,极度紧张中钱国华动作完全变形,身体僵硬腿弯不下来。

法警对他说:“别紧张,放松身体。”他嘴里说着“我不紧张”,身体却无法移动。

在注射过程中,钱国华大口喘息,语无伦次,答非所问。

临末,他说了句“我感到头发昏,身体在飘惚”,说完就断了气。

整个过程用了40秒。

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仍保留死刑的国家主要采用绞刑、石刑(石头砸死)、电刑、斩首、毒气、枪决、注射毒剂等方式执行死刑。

中国的死刑经历从古代最原始的凌迟、腰斩、五马分尸、车裂、斩首,到现代的枪决,再到今天的注射死刑。

现在保留死刑的国家多数是采用枪决和绞刑,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国家目前除了美国外,只有中国。

为何中国要改枪决为注射死刑?

因为死刑执行是看的人爽,当事者双方都不爽。就像李敖先生形容岛国的爱情动作片一般。

挨枪子的不用说了,他们绝大多数穷凶极恶,枪毙10次都不够。

但我们不能因为他们和围观者一时的酸爽恶心了自己,廉价了别人。

一句话,我们需要考虑武警战士的感受。

毕竟即便是在古代,刽子手都不是一个得体的职业。

枪毙的方式是非常残忍的,也是非常血腥的,给行刑乃至周围警戒的官兵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

以前这种心理负担还得自行消化,消化不良还会被认为革命意志薄弱,对敌人不够坚定。

现在环境好多了,会对执行人员配备心理理疗师进行疏导。

但总的来说,执行枪决除了对行刑枪手的心理压力,还需要动用多方力量,且太多不可控。

枪决刑场上,死刑犯在面临死亡时唯一还可以选择的是站姿——背对行刑者跪下或站立。

话是这样说,实际上真正有胆量这样选择的人少之又少。

绝大多数人在进刑场之前,由于极度恐惧发生晕厥或软如一摊烂泥。不要说站,跪着都不可能。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拍摄或相机镜头,旁边的武警战士会扶着他或她进行跪立;如果没有摄影要求,那就躺着枪毙了。

这些还未提到枪决时,死刑犯吓得大小便失禁的处理。

其次,行刑时如果开枪未击中死刑犯的要害,不仅犯人痛苦,哀嚎遍野,行刑者还不得不顶着巨大心理压力补枪。

正是因为枪决会给犯人带来巨大的疼痛感和恐惧感,以及带给行刑者巨大的心理包袱,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我国选择了注射死刑。

1996年,我国发布注射死刑的实施起始时间为1997年1月1日。

有关注射死刑的新《刑事诉讼法》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开始委托国内权威研究机构进行验证。

国家对此的重视有多大?

出动了院士,由院士带领专家组工作。由于之前国内从未有过这方面的经验,专家们查阅了大量的有关资料,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得出了两条路。

但就是在这两条路上大家出现了分歧——使用毒药还是用麻醉药注射?

毒药死亡快、价格低,但可能会让受刑者感到痛苦;用麻醉药死亡速度慢一些,且价格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专家们先从小白鼠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然后是大白鼠、黄狗,最后是与人类相差最近的猴子。

经过一系列反复试验、论证、筛选,最终确定了以麻醉剂为主的最佳药物组方,据说效果又快又方便。

号称无痛人流,咳咳咳,说错了,是无痛死刑。

这组药物组方首先在成都地区的法院试用。

这里我有些好奇了,为何在成都首用?难道当年四川不仅人口居全国之首,死刑犯难道也是NO.1?

和枪决相比,注射死刑的痛苦只有注射时的刺痛感。

当然,话说回来,注射死刑也不是简简单单的一针。

你想一想,你玩注射人体球蛋白的时候都要有前戏、高潮和扫尾,更何况是把人弄死。

在中国,如果确定这名犯人要执行注射死刑的话,行刑人员通常要准备的主要有两步:

第一步,场地和设施。

行刑场所要有固定的床位、心率监测设备等一系列物品。

监控被处决者的血压、心率、呼吸、脑电、血氧饱和度,以及神智、瞳孔、肌张力、皮肤粘膜颜色。

这些设备造价不菲,因此一间合格的执行室成本大概在 200 万左右。

于是造价相对更加低廉的死刑执行车出现了。

死刑执行车不仅避免了执行死刑的场景被围观,同时省下了在监狱或法院兴建固定刑场的大笔费用,成本只要70万,还能多地共用,成本分摊。

我国首创的死刑执行车出来后,国外一些地方和一些势力抹黑我们这么做是为了恐吓犯罪,甚至方便“摘取死刑犯器官”。

对于前者,我们难道不恐吓犯罪还要宣传犯罪吗?这是什么神逻辑啊。

对于后者,我只能说嘴巴在你身上,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因为不需要负责。

特别注明,行刑室发展到今天,已经是鸟枪换大炮,全体自动化。

今天的行刑室设有三个以上的专用执行床,配置了自动固定装置和自动传送尸体的设备,以及自动注射泵。

全部是一键式傻瓜操作,不仅大大减少了体力作业,也减少了人工操作带来的失误。

第二步,注射的药品。

依据有关规定,秉承安全性,实行统一管理。国内各地行刑人员都要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发放的注射药械和药物。

因此执行死刑前,执行人员要“进京领药”,按实际执行用量向高级人民法院申领。

注射死刑的药物分三种,依次注射。

首先静脉注射让人全身麻醉的药物——苯巴比妥类药物,例如硫喷妥钠或戊巴比妥;

接着注射过量的泮库溴铵,这也是一种麻醉剂,多用于外科手术,辅助医生完成控制性通气。

最后注射电解质平衡调节药氯化钾,麻痹呼吸肌,诱导心脏停搏,完成死亡仪式。

这种方式是非剧毒性致死,注射后临床死亡时间短,对犯人来说,在整个过程中的疼痛感几乎为 0,当然恐惧感是无法避免的。

而且,非剧毒性致死能让那些愿意捐赠器官的死刑犯梦想成真,如果用毒药,这些死刑犯的器官全部白搭,不能再“废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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