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发生关系后诬告对方强奸”,这个阅读高达2亿的热搜,让人非常震惊。女方的诬陷,差点让男友坐了3年以上的牢。
媒体报道得非常详细,根据此案的公开文书内容得知,女子因诬告被判7个月,缓刑一年,意思就是不用坐一天的牢了,也难怪网友感叹这诬告成本太低了,毫无风险的伤害他人,如果此案审理稍有不慎,那男方不是明显的大冤种才怪!
有一个细节,或是工作人员能把此案办理得相对公平的主要原因。在此之前,为了分手,此当事女子兰某某就和男友多次闹到让警察调解未果。于是后来兰某某才想到利用发生关系来诬告男子,让对方进局子方便分手。难道男子是真的太会死缠烂打不放过一个有婚有育的妇女,需要兰某某使用这种阴招损招来对付他吗。女方心狠歹毒,男方也多少存在一定的问题,世间能出现像兰某某和当事男子这样的人,我们只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媒体报道的另一个震惊三观的细节,让人真是不可思议:兰某某作为一个已婚已育的妇女,居然带上自己儿子前往男友郭某暂住的宾馆房间,并和郭某在床上发生了不雅行为。随后,兰某某趁郭某外出打电话时立即报警称自己被郭某强奸了。
而这事件中,幸好办案民警细心负责,查出了兰某某通过微信与叶某聊天,表示自己想通过与男子郭某发生关系来诬告其强奸自己的事,这种证据,真可谓铁证如山,让兰某某无从辩驳,只得承认了自己诬陷郭某的罪行。
至此,在2024年1月18日,郭某的案子被撤销并对郭某解除了取保候审。
而兰某某因为恶意捏造虚假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让他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非常严重,构成了诬陷罪。但是办案工作人员考虑到她是自首,也自愿认罪认罚,所以对其从轻处罚,结果就是一天牢都不用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对此,网友们都很震惊,分手那么难,需要诬告对方让对方坐牢吗?
女子兰某某的行为实在震惊市民三观,首先,能想出这种伤害损人的事,而且在自己带着儿子的情况下在宾馆发生不雅行为,儿子到底是不是没有被她自己当成人?还是没有当自己和男友是人,现场就顾及一切行使“诬告证据”!这种女人确实可怕!网友称其手法等同于“同归于尽”了。
全文没有提及到兰某某孩子的父亲,这可以理解,也许兰某某处于离异状态,或分居状态,或者压根她在外找男友郭的行为全是地下私情,所以此案完全与其前夫没有半点关系,儿子的爸爸就没有必要卷入进来。女子诬告郭某的事,确实是令人发指。有女网友称“一个女孩怎么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这话听起来有点像调侃小仙女,但是此案中的兰某某至少也是一个已婚已育的少妇,毕竟她有儿子都可以一起带到宾馆了。
大家不仅仅震惊兰某某带着儿子和男友发生关系,还震惊她要是诬告成功,男子至少是3年起步,而且留下案底一辈子洗不白的。然而,她即使到了最后被好心负责的办案人员发现是诬告也不用坐牢,这犯罪成本实在太低了,法律在此体现出“男女极不平等”,而且是严重向女性倾斜友好度了。所以男人们交女友一定要记住这个教训了。许多人都知道缓刑不用坐一天牢,而这么轻松的处罚,其实就是警告一下女方不要再犯了。但是还有网友的阅读理解能力是真差,有人觉得到底是如何判定“诬告”的,文书中已经说得非常明确,办案人员是通过女方和叶某的聊天记录发现的。这也说明了男方处境是真的有惊有险,如果不是那么确凿的证据,他可能有口难辩了,只能认栽了,这也是许多男女友中,只要双方发生了关系,女方一告就一个准的恶劣情况经常发生的原因。
兰某某这个女人,只是为了分手都能搞出这种陷害男友的事来,可见她要是有其他目的就更不可思议了,此妇人心之毒,其实也不会低于蛇蝎心肠!细想一下,她实在让人毛骨悚然!希望她这样的妇人,永远单着不要再出去祸害他人了。
虽然此事中的男子最后无罪了,而女子有罪,也不用坐牢,但是比起许多被诬告陷害的人,甚至比起那些被搞得家破人亡的情况,郭某真的算是很幸运的了。
提到冤案,我们不得不提及内蒙古那个19岁小伙呼格吉勒图案,这实在是震惊全民的一起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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