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东西被要判无期徒刑?太荒唐了!”近日,网络上关于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引发了激烈讨论。捡东西不归还就要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少网民都直呼不可理喻。
另一边,已经成为舆论焦点的主人公梁丽女士已身处高墙之内。她日日夜夜对着铁窗外的同一片天空,嘴里重复着一句话:“我没有偷,我真的没偷。”
究竟发生了什么让梁丽人至中年蒙此深冤呢?为什么众人都替她鸣不平,她却已经被关至监狱数个日夜?难道青天白日之下,没人理会这一桩冤假错案吗?
女清洁工捡来一箱黄金事情要从2008年12月9日说起,梁丽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工作,那天清晨8:20,她像往常一般打扫着候机大厅。
忽尔间,一个纸箱引起了梁丽注意。
由于乘坐航班对行李的特殊管制,许多乘客遇到行李超重等情况时,往往会丢弃一些不值钱的日用品杂物。
而对于机场的清洁员工而言,能捡上一两瓶洗发水沐浴露带回家用,属于是工作之余的意外收获。
尽管机场与公司都有规定,捡到乘客遗失的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给服务中心。
但对于这些乘客们丢弃的小玩意,清洁工愿意捡走继续使用。倒也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这么做。
按平时的习惯,梁丽便走过去掂了掂纸箱,一拿起来发现还挺沉,纸箱上潦草的裹了层胶带。
梁丽心想,这应该是乘客打包出来不要的多余行李,自己一会可以打开看看,要是有能用上的日用品,那就替家里省钱了。
这样想着,梁丽便抬起箱子想先找个地方放着。她四处转了转,决定先堆放在男残障人士洗手间里。
因为平时那里往来人员稀少,她们清洁人员也常常把清洁工具堆放在里面。
刚好箱子后,梁丽又和当天负责那一块的工友打了一声招呼,说明这是自己捡来的纸箱。
做完这一切,梁丽也没再多想,直接去忙手头工作了。
转眼,便到了休息时间,梁丽想起了早上拾来的纸箱子。
便与工友决定先去打开看看里边有些什么。谁知这一开箱给二人都吓了一跳,里面竟然是满满一箱黄金!
短暂的震撼过后,工友伸手拿起一个揣摩片刻,怀疑的说道“这不可能是真的吧?顶多是镀金了。”
梁丽也回过神,再三打量着这一箱子金饰品,里面有项链、戒指等等琳琅满目的首饰,看的人眼都花了。
“咋可能是真的呢?我从垃圾桶旁边捡的。人家一个金饰品都宝贝的不得了呢,这一箱要是真的,人家还能给丢了?”梁丽不以为然的和工友说道。
工友听了也连连点头称是。“要是是真的,这么贵重一大箱东西,早该拿广播找啦!估计是不值钱的假首饰,又超重了,补运费不划算,这才给丢了呗。”
说罢工友又和梁丽开起了玩笑“你拿回去,每天换着戴。人家都会以为你发达咯!”
“去去去,别打趣我了。”嘴上这么说着,梁丽还是把这一箱子沉甸甸的假首饰抱回了家。
女人嘛,谁不喜欢首饰呢?虽然是假的,平时出去玩,带着拍拍照还是很漂亮的。
梁丽回到家后,丈夫还没下夜班。自己又端详了会儿那些金光闪闪的首饰。
梁丽遗憾的想,如果自己能拥有这么多真黄金首饰就好了。可惜平时勉强糊口都艰难,只能捡来这些假货戴着玩儿。
一边想着,梁丽便把首饰随便往床头一放。不大一会,门外却响起了敲门声。
“这个死老头,怎么还忘记带钥匙呢?”梁丽嘀咕着便起身去给丈夫开门。谁知门外站着的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两个陌生男人。
其中一个举起了自己的证件,严肃的对梁丽说道:“你是梁丽女士吧?你涉及故意盗窃罪,请跟我们走一趟!”
捡东西也要坐牢?梁丽在警察局坐立不安,她不明白,自己不过和平常一样捡了一箱别人不要的东西,怎么就说她是小偷呢?
在警察的审问下,梁丽很快弄明白了一切——那一纸箱子首饰竟然全部是真金白银,足足14公斤!折合成人民币得值三百多万。
这样的巨额将梁丽吓懵了,她惶恐不安的和警察解释道,自己完全不知道这是真的金子。
只以为是别人不要的假饰品才捡走了,绝对没有偷别人的东西。
警察了解完基本情况,做完笔录后淡淡的说道:“你先在这里等着,让家属给你送一些生活用品。等我们调查完事情后,自然会有结论。”
很快,接到通知的梁丽丈夫赶来了警局。梁丽一见到丈夫便忍不住啜泣起来,不断辩解到自己实在冤枉。
丈夫见妻子这样受苦,也十分心疼。
无奈警局规章制度必须遵守,他将生活用品与换洗衣物交给梁丽,安慰道没关系,自己相信警察很快就会还妻子一个清白。
梁丽在看守所寝食难安的熬了几天,却迟迟没有结果。
她坚信自己很快就会出去,毕竟捡别人不要的东西,怎么就成了小偷呢?
虽然那箱黄金是货真价实的金子,但她实在是不知情呀!自己一辈子也没买上过一件真金首饰,哪里分辨得出真假的差别呢?
梁丽等了又等,却在2009年1月14日得到警局通知:因偷窃罪批准逮捕梁丽。
梁丽带上银手铐时满脸不可置信,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自己明明是捡东西,怎么会把自己抓起来呢?
面对警方调查,梁丽的身边人纷纷替梁丽说话。
梁丽的工友表示,前不久,梁丽在机场捡了一位乘客的皮包,里面有几千元现金,梁丽立马上交到了机场乘客服务中心。
如果梁丽真的是小偷的话,又怎么会拾金不昧呢?
梁丽家人也对此结果十分不解,特意在网络上发声寻求社会各界的帮助。
此事一经发布,在网上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多数人都认为,梁丽并没有错。
但是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部分媒体也请来了专业的法学人士对此案件进行分析。
深圳大学法学系陈正沓教授认为,除去财物数额巨大以外,梁丽并不满足定罪标准。所以关于本案的审查结果应当再次慎重考虑。
另外,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与故意偷窃他人财物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即使梁丽有罪,如何定罪,定多重的罪。也有待商榷。
网络与媒体各界人士的讨论也引起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的注意。
2019年4月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证据不足,移交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而此时无辜蒙冤的梁丽已在看守所被羁押了长达五个月时间之久。事情发展到现在才算出现了一丝转机。她的冤屈究竟能不能被彻底洗清呢?
谎言掩盖不住的真相5月14日,针对各界人士的质疑声,深圳市公安局首次对梁丽案进行公开回应,宣称手中有充分证据认定构成盗窃罪。
这便让人犯起糊涂了,梁丽案明明众多盗窃要素皆不满足,怎么会有充足证据认定了犯罪事实呢?
而通过深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胡厚雄的阐述,大家这才了解到了截然相反的事实真相。
丢失这箱金子的人是珠宝店员工王腾业,那天早上,正在为公司珠宝店运送一批金首饰。可没想到一箱金饰过于贵重,航空公司表示不能办理托运。
这可给王腾业愁坏了,他三步并作两步,小跑着前去乘客服务中心咨询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而纸箱便放在了托运行李处的旁边,而并非是梁丽所说垃圾桶旁边。
根据机场监控录像来看,王腾业离开纸箱不过三十秒,梁丽便走近纸箱将其拿走了。
而几分钟后,王腾业发现纸箱不见,立即报了警。
此时,所谓“拾得纸箱”的经过已经与真实情况发生了出入,而随着警方继续深入调查,才发现案件具有更多疑点。
梁丽一直辩解称自己捡到纸箱后立即告知了自己工友,如果自己是小偷,怎么可能偷东西还到处宣扬呢?
更何况,自己捡纸箱根本不知道里边是什么东西,所以自己算不上是怀有偷窃目的偷走了纸箱。
而在警方对工友们的问询中,其中一名工友承认,当天打开纸箱后,自己受梁丽委托,带着其中一个金镯子来到机场一楼首饰专柜处进行了鉴别,确定首饰是999足金首饰。
也就是说,梁丽对纸箱东西的价值到此时已经知情,但她依旧没有及时上交,而是到了回家。
而在家里,面临便衣警察的到来,也并非像梁丽所说那样,警察上门问询,自己茫然无措的立即交出了纸箱。
事实上,当时警察盘问了长达二十分钟之久,梁丽才不情不愿的拿出了藏在床底的纸箱。
警察询问是否纸箱内所有首饰都在里面,梁丽肯定的告诉警察都在箱子里,没有拿出来过。
而随后展开搜查工作时,又从梁丽丈夫口袋里发现了少量金首饰。
如此看来,是梁丽的陈述里充满了谎言的粉饰。误导了大家对事件的判断。
最终审判但是要定性盗窃案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便是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偷窃的主观意愿。
在这一点上,梁丽究竟是想捡还是想偷,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不过即便如此,梁丽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吗?
大家对于这场长达几个月的争论结果都十分关注。最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此进行了第二次判决。
根据刑法规定,审判案件应遵循刑疑惟轻原则。即对于罪恶行为可疑,但是证据不充足的情况应从轻处理。
梁丽案件虽然有部分证据能证明梁丽具有偷窃嫌疑,但是无法充分证明梁丽具有偷窃的主观意图。
并且珠宝公司基本追回了全部饰品,也决定放弃继续追究梁丽的刑事责任。
所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判处梁丽无罪释放。
而梁丽也在经受了九个月看守所生活后,终于重获自由。
出来后的梁丽悔不该当初,承认自己当时的确在打开箱子后一时糊涂起了贪念。而九个月的拘留日子已经给了她深刻的教训。
“我在看守所里边,看见地上有一毛钱。我本来想捡起来,可我又想,我都因为捡东西被拘留了,难道在拘留所还要继续捡吗?不敢了,再也不敢捡了。”
梁丽哭诉着自己在看守所时所发生的遭遇,从她的泪水中,不难看出她的悔改之心。
因为一时贪小便宜吃了大亏,这也警醒着我们每一个人,在人生道路上勿以恶小而为之。一时贪念如不加以克制,那结果必将玩火自焚。
典型[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呵呵……
我支持判,也支持捡到钱不还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