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的规定
仲裁法与国际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涉外仲裁提供了法律框架,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仲裁活动。
中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提供了国际法律依据。
仲裁机构
中国有多个涉外仲裁机构,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深圳国际仲裁院(SIAC)等。
这些机构提供仲裁服务,执行各自的仲裁规则和程序。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仲裁协议必须明确有效,包括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等内容。
若仲裁协议不明确或无效,仲裁机构可以拒绝受理。
仲裁员的选择
涉外仲裁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际仲裁经验,确保裁决的公正和权威。
当事人可以选择本国或外国仲裁员,仲裁机构通常提供仲裁员名册供选择。
仲裁裁决的执行
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具有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时需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纽约公约》,涉外仲裁裁决在其他成员国也能得到承认和执行。
转载自:红蓝律 作者:旗渡法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