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残疾人朋友对这个问题很关心,网上经常有人问。
照我想:对三、四级残疾人照顾很有必要。因为残疾级别低,不代表残疾程度就轻,还是要区别对待的,有些三四级残疾人确实需要很多的关爱。
比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生活和工作中肯定比听力言语类更不容易。可以说比听力言语一级都难。但却因为不是重度残疾人享受不单独重度的照顾。一二级言语听力可以“单人保”,可以有护理补贴,但四级智力、精神就没有。
再比如:拄拐杖能正常生活工作的二级肢体残疾人,肯定比缺一条腿的三级肢体残疾人行动方便些。因为缺一条腿生活就不能自理了。因为这事,一条腿的残疾人经常上访讨说法,但没有用。因为评残政策上就是这么规定的。
建议:低保等惠残政策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实施,不能单纯看残疾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