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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接上)近来,林啸每次换班的时候见了绍清,很别扭。从前他不是绍清的对手,倒也罢了。现在他好歹是“冰吧”的小老板,气势上依然没有压倒对方,心理很不平衡。
“冰吧”的人似乎都很赏识绍清,连他大伯也颇为赞赏,不止一次在他面前夸赞说:“Shawn这个小伙子不简单,他替我牢牢抓住了戴维,一个下金蛋的鸡。戴维每年花费的酒钱,差不多是酒吧所有的工资支出。”
林啸每次听大伯这么说,心中便升腾起一股嫉妒之火,故意提早前来酒吧交接班,总能看见戴维与绍清相谈甚欢。他只能躲在一旁两眼冒火,暗自生闷气。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做出成绩展现自己的能力,给大家亮个相。
眼看夏天就要到了,林啸向林先生建议道:“大伯,你看人家意大利餐馆,跟我们隔了一条街,他们在人行道上增设餐桌,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们也去申请吧。我仔细算了一笔账,如果申请奏效,我们的营业额会直线上升,利润可能翻番。”
“小啸啊,在人行道上增设餐桌,我不是没考虑过,我后来是嫌麻烦放弃了。要是你想试试看,约翰也没意见,这件事就交给你办了。”林先生心里很清楚,这件事办成的希望很渺茫,既然侄子有野心去尝试,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是他做生意必须累积的经验。
林啸兴奋极了,立刻雷厉风行,课余时间腾出手,写了两封申请函,一封给酒牌专卖局,一封给市府土地管理厅,请求他们允许“冰吧”在店外的人行道,增设露天餐桌让客人吃酒吸烟。
林啸暗自盘算着:如果这个计划实现了,约翰和大伯就会对他刮目相看,足以使他挺直腰杆,稳固自己在“冰吧”的地位。说不定戴维也会掏钱给他投资,再开第二家“冰吧”也说不定。钱是男人的血液,多多益善,他从来不会跟钱怄气。
然而事情并不如预想的顺利,先是酒牌申请被驳了回来,牌照部门来人征求左邻右舍的意见,一部分邻居不同意“冰吧”加设路边餐桌,担忧夏夜喝酒聊天的噪音,影响他们的正常睡眠。起先他还不服气,到市府和酒牌专卖局去咨询,一探究竟。
不料十天后,林啸收到市府商业厅的律师来函,说是邻居们写信反应,“冰吧”安全门的过道上有人吸食大麻,客人又常常酗酒恣意闹事,吵得居民凌晨两点都无法入睡,“冰吧”的营业执照将被吊销,如有不服,自收信即日起六十天內,有权去法庭上诉。
林啸读了这样的来信,不免慌张起来,头一层想到的便是失去营业执照,“冰吧”将分文不值。这和他原先扩大营业利润翻番的构想,一进一出,简直大相径庭。羊肉沒吃着,反倒惹了一身羊膻味。
林啸不敢把实情告诉大伯。他怀揣了信,跳上凌志车,直奔律师楼,把车里的收音机调换到重金属台,音量比平时高三倍。金属乐器的捶打声,正好落在他脆弱的心尖上,一阵阵隐隐作痛。他真想大哭一场。映入他眼帘的,是绍清和戴维相谈甚欢的一幕,心里不知有多懊丧。他敢于提出扩大店面生意,是因为有“冰吧”作为后盾,“冰吧”最终的主人应该是他。
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做成这件事!一个小时后,他坐在了汪一帆的办公桌前。
汪一帆是“冰吧”的顾问律师,他与林先生合作了将近二十年,算得上是朋友了。以往有关“冰吧”的法律事务,无一例外全都请教汪一帆,总能化险为夷。当然,钱是像亲兄弟一样算得分毫不差,友情方可源远流长。
汪一帆接过林啸递来的信件,眉头紧蹙,肥胖的身子往黑皮椅子上一靠,半晌才说:“我和你大伯是好朋友,坦率地讲,这个案例不是我的强项,我不能耽误你。我给你介绍个朋友,他可以帮你。此人是犹太人。”随即,他从桌上的名片匣子里,抽出一张递给林啸。
林啸接过名片一看,“亚瑟·沃尔特,商业法专家”,心说救命稻草有了。
汪一帆又说:“你大伯是怎么想的?不是我说你们,当初就不该去申请新酒牌。就算申请,事先也该和我商量,由我替你起草文件。你知道吗?如果你在六十天内一请求上诉,就进入了法律程序,打官司是沒底的,我的朋友是好律师,收费不低,你跟林先生要考虑清楚。”
汪一帆的这番话是有深意的。自打林先生请他起草文件买下“冰吧”开始,便渐渐认识了林先生的为人:爱耍小心眼,自以为什么都懂,酒吧设计自己来,装潢材料自己进货,红酒也直接去出产地找货源,就是要杜绝供货商,只有酒吧的灯光装置,聘用了持有执照的电力工程师铺设,不然就违法了。要是大家都像林先生那样做生意,別人的饭碗全被砸了。本来这也不关他的闲事,可是这一次,林先生连律师费都想省略,连他也要被抛弃吗?不是他幸灾乐祸。他主动给林啸介绍犹太律师,好教他们领略一下行情,从今往后死心塌地的事事仰赖他。他从前收取的费用真算低的,还以为他占了多少便宜似的。
林啸听了汪一帆的话,苦笑着没有作答,站起来说了声谢谢便走。他攥紧名片出了律师楼,边走边想:“好死不死的,一下子捅出这么大的娄子,真有点偷鸡不着蚀把米,懊悔也晚了。眼下最要紧的是约见沃尔特,想出对策保住“冰吧”,不能让绍清他们看扁我,哪怕自己的积蓄全部填进去,也在所不惜。”
约见沃尔特律师,并不像见汪一帆这么容易,电话是女秘书接听的,再转接给沃尔特的助理,先向助理讲清楚事件的前因后果,再将市府律师的信件、酒牌照、营业执照一一传真过去,由她立好档案,留下联络电话并被告知:“谈话半小时收取两百美金,上法庭、面谈另计,沃尔特律师接不接案子,再另行通知。”
哟,律师费比汪一帆贵一倍不说,还要摆谱。原本林啸决定不计代价的,此时又在心里盘算开了:看样子纸是包不住火了,他的私房钱顶不住这昂贵的律师费,不得不向他大伯汇报事情的真相。
林先生和约翰得知实情后,气得火冒三丈,什么钱都可以节省,律师费怎么可以省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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