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是责任问题
1..代发工资的关键是代发。也是三方 有三流统一的事。所有权要明晰,不要混同。
(1)资料是由分包方准备,总承包方发放,提供代发凭证(不是工资凭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在农民工自己手里,用人单位不能扣押或者是变相扣押。
(2)证据链齐全
(3)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就是扣缴义务人。(多重支付,发钱的不一定是,做工资表的,有决定权的才是,)
2..税收管理问题
(1)发包方替总包方代发工人工资。(不是分包方),算总包方的当期营业收入,所以应该计入工程收入。(分解收入)
(2)需要补增值税和城建税。
3..把收入做成了费用。不是代发,是节流,属于偷税
例如: 应该给他发100万,给了他80,剩余20万用油钱报销(装修费或者是工资奖金,是关联方之间的操作)
4..租了土地,当初的生产目的没有实现。也要交土地增值税,这是行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