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财务负责人是高管,与公司签合同,有两个“岗位说明书”和“员工管理制度”
2..如果某一条让你负全责,问,怎么能把控负全责,有没有标准?
3..购买方决定收入是否确定,也就是主动权和控制权决定了收入,啥时候确认。
而不是销售方的所有权转移
4..虽然拿到了预收款,但不认为此时确认收入,没有履约,没有取得控制权的转移,所以不能确认收入
5..过程决定结果
6..规定:提供了服务,并取得了收入,此时要交增值税
7..本案中:收到服务款后计入了“应收”,而没有确认收入。没有说明是否履约,被告方说自己理解有问题。
如果按政策指引和会计准则,确认收入并缴税,就合法合规。
如果按《税务处理决定书》,确认收入并缴纳税款,就违反了税务机关发布的政策指引和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准则
(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