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时,档案工龄如何与社保工龄衔接呢?

退休笔记 2024-03-29 07:44:47

我们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要提供个人档案的。当然有一部分人群在个人档案中需要认定视同工龄,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他可能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了。那么1992年之前的工龄,往往是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龄,最终累加到自己总的缴费年限当中去。有些人提出疑问了,就是档案工龄如何跟我们的社保工龄衔接呢?

其实对于这个疑问很简单,我们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你只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那么就可以认定视同工龄。视同工龄的部分往往是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部分,所以说二者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冲突,也不会出现重复的认定。对于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比如说你从1992年以后开始正常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就要根据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认定你的社保工龄。

其实对于社保工龄的认定相对来说是比较的简单,因为你都有相应的缴费记录,这个缴费记录不但是你个人能够查询到,作为人社部门来讲,它也有底子能够查询得到。所以说认定是非常的容易,而且现在目前来讲,基本上都能够实现省内联网,或者说是全国各地正常转移,那么也都可以联网查询得到。对于实际缴费年限的认定相对来说比较的容易一些,即便自己手里面没有养老保险缴费手册,那么只要你正常参保,社保部门都可以查询到相应的缴费记录。

只是对于视同工龄的认定,相对来说就比较麻烦一些,因为视同工龄的认定,社保部门是没有相应的底子的。最终都是要根据你的个人人事档案来认定,像有些人他可能在以前的国有企业单位工作,拥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且离开了这个工作单位以后,那么人事档案也都正常的保管好了,最终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正常的调阅就可以了,将来就能够正常去认定视同工龄。

但如果说你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无法提供有效的人事档案,这种情况下就会对于自己的视同工龄产生一定的影响和麻烦。有些人可能没有人事档案,有些人所从事的单位在当时不属于国营企业单位,而是属于集体企业单位,那么自然也就不会拥有个人档案,所以说在认定的过程中可能相对就会有些麻烦。对于失踪工龄或许就是无法认证,那么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就不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这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衔接的问题,你只要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那么我们的养老金的待遇就可以正常的认定,对于你的视同工龄部分也好,还是对于你的实际缴费年限部分也好,都能够正常认定你需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的社保关系,转移到一起合并来计算,那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了。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2 阅读:671

退休笔记

简介:专注社保领域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