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近期实施了一项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生效。其中最受关注的规定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这一规定引发了广泛讨论,特别是对外卖骑手等依赖电动自行车为生的人员可能产生的影响。
新规的起草者之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处部长黄世禄表示,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外卖骑手等从业者的人身安全,并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他解释称,限速每小时15公里并非广州市首创,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事实上,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也有类似规定。
此外,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丁文指出,限速15公里/小时并非新规提出的新要求,而是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已有的要求。他还提到,目前广州市的非机动车道暂时无法满足迅猛增长的电动自行车通行需求,存在诸多问题,如车道缺失、过载、不连贯等。
对于外卖骑手而言,这一新规可能会对他们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外卖送餐人员通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送餐任务,否则可能会面临客户投诉或平台限制派单的处罚。新规的实施可能会迫使他们调整工作方式,以适应更低的行驶速度。
目前,广州市还在考虑推出针对外卖等行业的专用号牌,以及配套的管理规定,以更好地管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
这一新规的实施,以及可能的其他城市的跟进,标志着对电动自行车使用和管理的新趋势,旨在提高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