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个房贷为何还处处受限?”上海市杨浦区的张女士贷款买了套商品房,为了减少利息支出,她养成了手上凑满一两万元闲钱就提前还款的习惯。然而,最近她查询××银行房贷线上提前还款选项发现,一年最多提前还款的次数由之前的“5次”减少为现在的“2次”。每年提前还款次数减少,还款金额有上限,审核周期变长......那么,一些银行为提前还房贷设置各种限制条件,是否合法?
(4月23日《法治日报》4版)
房贷对于市民而言,是一种“压力山大”。一般情况下,市民都想“能早还就早还”“能多还就多还”,主要目的很简单:减轻思想压力、精神压力,想实现“无债一身轻”。当购房者手头资金充裕时,提前偿还房贷以减少利息支出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据公开报道,有不少房贷借款人都遭遇了类似情况:部分银行突然收紧了房贷提前还款的金额和次数。例如,××银行上海分行某支行个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行对线上提前还贷业务设置明确限制,客户每年最多可申请2次线上提前还款,单笔金额上限20万元,审核周期约为两个月。减少每年提前还款次数、设定还款金额上限、延长审核周期等,这无疑给提前还款设置了“重重障碍”。
银行设置提前还放低的限制条件自然有着自己的考量。银行作为商业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目标之一。提前还贷减少了银行的利息收入,从商业角度来看,银行似乎在维护自己的利益。可是,是不是也该考虑市民的感受?提前还款是购房者基于自身经济状况做出的合理选择,银行不应设置不合理的障碍。
银行业作为服务行业,度设置提前还贷限制条件,不仅影响了购房者的还款体验,降低了服务质量,还可能损害银行业的整体形象,不利于其长期发展。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从借款人角度,提前还款是诚信表现,有助于降低银行和债权人风险。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后,资金可贷给他人,加速资金流转,支持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建设,促进生产流转。一些银行的区域支行需认真学习民法典,对法律保持信仰之心,对风险有敬畏之心,对借款人、客户怀有感恩之心,如此才能赢得尊重、稳健发展。
对于银行而言,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还需要明白的是,自己是服务机构,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争取客户的最好办法是让客户高高兴兴而不是一脸苦恼,银行追求利润不能不考虑客户感受,毕竟“一锤子买卖”不长久。
提前还房贷,不该是一场“障碍赛”,要搬走提前还房贷路上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