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预司法的李忠培、打探泄露案情的夏新建分别被查,说明了什么?

远易看社会 2024-12-07 04:40:32

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管理合伙人、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一、李忠培、夏新建因何被查?

李忠培,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01—2018.10月,担任过伊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夏新建,云南省司法厅原一级巡视员,2016年12月至2022年3月,担任过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正厅级)。

(一)李忠培落马原因

根据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李忠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调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厂房选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

李忠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擅权妄为,侵害群众利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徇私滥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将分管领域作为私人领地,大肆侵吞、窃取国家财产,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所在地区及所任职系统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忠培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规定终止李忠培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伊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夏新建落马原因

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夏新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丧失,打探、泄露案情;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顾客观实际盲目决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变更重大项目建设内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夏新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夏新建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有何启示?

我国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责任追究制度,让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具体案件的行为暴露在反腐的阳光之下,无处遁形。李忠培、夏新建曾经分别在政法系统、监狱系统担任过一把手,因此,李忠培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夏新建打探、泄露案情被查,一点也不意外。所有的“关系运作”都会面临这样的风险(这还是在真“关系”存在的前提下)。

另外,“当官不能发财,发财别想当官”!这是铁律。因为官员不能以权谋私,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侵害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做官要经得起诱惑,远离“酒色财气”,远离“当官发财”思想。干干净净做官,清清白白做人!严格自律,清正为民,方能行稳致远,平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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