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曾曾公布了一则巨奇葩的民事裁决文书,00后福建小伙子花一万三包养了一位六十多岁的大爷,结果同居三个月后对方居然跑路了。
事情还要从2021年10月29日说起,男孩小欧通过某男同性恋交友软件认识了大爷陈某,当即对对方生出好感。
据了解,陈某是一位退休老人,平时闲得没事干就在平台上直播赚钱,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欧认识了他。
看到对面儒雅又绅士的男人,小欧心里非常喜欢。他也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虽然家里非常富裕,根本不缺钱花,但是父母沉溺于做生意,从小就对他的生活不管不顾。
所以男孩其实非常向往长辈的爱,长大之后他的心理更加扭曲,非常渴望能拥有比自己年纪大的伴侣。
于是刚进去陈某的直播间里,小欧便豪掷千金,直接给主播打赏了一万块钱,这豪气和大方的样子让陈某非常感谢。
有了这个搭桥,两人成功加上了微信,自那以后,小欧有事没事就找陈某聊天。而男人也心存幻想,妄图想从男孩身上再捞点钱。
在彼此的刻意配合下,他们很快就熟悉起来。眼看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小欧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表示想和陈某发展成恋人关系。
他们可以签订一个包养协议,陈某只需要和小欧同居,顺便给他做做饭,当个司机就可以,男孩愿意支付他一个月一万三的报酬。
听到这话,谁能不心动?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没想到自己老了还这么有市场,没有多想,陈某屁颠屁颠的带着行李就去了小欧家里。
一开始他们俩过得还算和谐,小欧对于自己的伴侣确实很大方,陈某一来他就主动转给对方15万元,供他买菜等等花销。
原本他们的生活还算和谐,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矛盾。但很快,小欧身上又出现了其他问题,他被人骗了八十多万。
这可不是小数目,得知此事的小欧父母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他们赶紧插手了儿子的生活。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都惊呆了。
没想到这小子玩得这么花,居然连老大爷都不放过。于是他们主动找到了陈某,要求其离开小欧的身边。
老人自然是答应了,说实话这个年纪被人找上门来确实有点羞耻,但他其实并没有离开福建,而是选择了自己租房住。
在这期间,小欧还和陈某联系着,他天真的以为两人的感情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没想到对方早就有了断绝关系的想法。
在同居了短短三个月后,陈某没有告知小欧便离开了。这让男孩非常气愤,他感觉自己被欺骗了,于是便在微信上声讨对方。
表示自己给了他十五万,结果却拍拍屁股走人了,现在必须把钱都还回来,否则就要请律师打官司。这话可彻底惹恼了陈某,他承认自己确实多拿了点钱,但自己也付出了劳动,所以至多还给他一万块。
两人就这件事争执不休,谁也不肯退让。一气之下小欧竟然真的将自己的“昔日爱人”告上了法院,表示对方违背公序良俗,和自己签订包养协议后又不履行职责。
面对小欧的指责,陈某也有苦难说,他辩解自己并没有签订什么包养协议,一切都是小欧自作多情,对方确实对他有这个心思,但是他没有明确答应。
陈某觉得自己在“工作”期间,勤勤恳恳,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替男孩工作,每天的买菜记录都是使用微信,并没有什么贪污的情况。
所以每个月一万三的工资完全是自己劳动所得,男孩不应该用任何理由将这笔钱拿走。
在这个案件中,双方有争议的点就是陈某的工作范围,男孩认为在包养协议当中,陈某有义务举行一些生理上的义务。
而陈某则表示自己的工作就是照顾小欧的生活,仅此而已,并且还提交了相关的证据,至于陪睡什么的,纯粹是无稽之谈。
由于小欧并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确实存在性交易,所以法院最终采取了陈某的说法,判定每个月一万三的工资是其劳动所得,他只需要归还多余的钱财就可以了。
案件到这里就结束了,其实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只不过这种情况真的是有些过于奇葩。相信很多人都和小编一样,根本想不通小欧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一个是二十三岁的年轻小伙,一个是六旬老大爷,怎么看都觉得不合适。但是细究男孩的生长环境,也能从中发现一些问题。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父母对他成长过程中的忽视,才导致男孩对性关系有了扭曲的理解,他越是渴望来自长辈的爱,越容易陷入这个陷阱里面。
从案件过程可以看出,小欧其实不仅只有这个问题,他的怪癖很多,喜欢逛同性恋网站,喜欢花钱打赏主播,甚至被人骗了巨额钱财都不知道。
而这个时候,父母要做的其实不单单是指责,很多的应该是理解和宽容,小欧之所以成为这个样子,他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成长的过程不能重现,父母也不能将男孩变小后重新长大,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纠正和引导。小欧才二十多岁,人生还要很长的路,如果从这个时候就放弃的话,就算家里有巨额财产,他最后也保不住。
同时这也给我们家长朋友们一个启示,孩子的成长转瞬即逝,既然生下他就一定要对孩子负责任。不能为了自己的事业就放弃对小孩的养护,那是完全自私的行为。
如果在小的时候不把对方塑造成正面的性格,那么长大以后也很难保住父母的基业。钱是永远赚不完的,可小孩却是会长大的,人的一生时间有限,得到了一部分自然就会错过一部分,比起拥有那些身外之物,家庭和睦美满才是最重要的,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