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元货币计划的功能

行家出国 2024-03-18 05:25:03

香港‬多元货币计划‬出自‬世界头部的‬几家‬保司‬的‬储蓄类‬产品线‬,不了解‬它们‬的你‬是不知道‬这款‬计划‬是有多香‬,它通常‬是‬高净值人群‬出海配置美金‬(多元货币‬)资产的‬第一步‬。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香港保司‬多元货币计划‬的各种‬功能:

一、债务相对隔离功能

首先我们‬简单区分‬一下‬保险‬和信托‬,保险和信托不同,信托的财产保全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而保险是一份特殊的合同,投保人将保险金交给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成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不同条件下将保险金给付给指定或者法定受益人,实现财产合法地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转移。当财产发生转移时,显然可以对抗原财产所有人的债务。

关于香港保险是否会被内地法院执行,请看下面的案例:

先看一个案例:

多年前,K老板在香港配置了一份保险,由于工作原因,此后他一直在香港与内地之间往返。多年后,K老板在内地向某民间借贷公司借了60万元做生意,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今未还款。该民间借贷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向(内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K老板偿还借款及利息共68万元。因K老板始终不还钱,该民间借贷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得知目前K老板在内地没有任何财产。

那么,K老板在香港配置的保险有可能会被内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吗?

答案需要具体分析:

具体情况分析

对于该问题,我们分以下三种情况解析:

1)K先生虽然在香港配置了保险,但该民间借贷公司根本不知情,内地执行法院也不知情。

答:那么很自然,这张香港保单有很强的隐蔽性,只要投保人不说,就没人能查到,法院当然无法执行。

2)该民间借贷公司只是听说K先生在香港买了保险,但不知道保单的具体情况,能申请内地人民法院前往香港调查吗?

答:

首先,目前香港和内地之间还没有关于协助调查取证的制度安排,实践中存在以个案处理的方式协助调查取证的情况;

其次,内地人民法院派员赴港取证须特批,除非有特殊情况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否则不得派员赴港取证。

也就是说,内地人民法院目前一般难以委托香港法院协助调查取证或自行到香港调查取证。而且‬由于‬香港‬保险前期‬现金价值‬比较低‬,司法‬律师‬取证‬费用‬可能都要‬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不划算‬!

3)民间借贷公司知道K先生在香港购买过保险,具体保险情况也了解,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规定,民间借贷公司可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判决,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争议限于民商事合同;

②双方书面明确约定内地人民法院处理争议;③被申请执行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④该判决在内地具有可执行力;

⑤判决的执行标的是金钱给付。

满足以上条件,且民间借贷公司知道K先生购买的香港保险属于哪家保险机构,才有可能申请香港法院承认与执行内地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思维导图分析

内容延伸

香港保单还具备司法隔离属性。

因为香港实行的是一国两制,适用‬英美法系‬(海洋法系‬/普通法‬),因此‬香港保单不受内地监管,而是受香港当地法律法规监管。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贵伐人民法院涉港澳台调查取证工作的通知》也有特别说明:除有特殊情况报最高人民法院并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外,人民法院不得派员赴港澳台地区调查取证。

二、婚姻财富规划功能

大额保单是婚前财产的“现金保险库”,可以防止财产混同,实现婚姻财产的保全。婚后以父母为投保人,以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保单,在保单赔付前都属于投保人的财产,当然不会成为子女的婚姻共同财产。这就产生了婚姻财产的规划。

再看案例:

案例分析

如果购买了内地保单的情况,假如投保人是父母,被保险人是子女,子女领取保单收益。对于领取的收益是否完全属于子女个人,目前有些许争议,主要观点有两个:

所以,父母给子女投保的时候,提取账户最好设置为父母的账户。先由父母代替子女领取保单收益,因为子女暂时没有领取权和所有权,所以领取的保单收益不会被分割。尤其是‬子女‬婚姻‬状态的‬变动这种‬复杂情况‬。

如果是香港保险呢?

首先一个趸缴和预缴,就可以完美隔离婚后财产的混同,保护婚前财产的独立性。而内地保险不具备预缴这个缴费模式(如在婚前购买保险,婚后使用工资缴费,婚后缴费的部分视为共同财产)

方案一:投保人为父母,受保人是子女,然后受益人是父母

父母拥有这个保单的控制权,不用担心子女退保或随意提领挥霍,自己有养老金,也可以子女拥有一个固定的一个现金流,提领后当然最好就是要通过签署的赠与协议去完全的去避免这个年金成为夫妻的一个共同财产,受益人为父母本人,也避免人身风险。

方案二:投保人、受保人为父母中的一方,受益人为子女

多子女家庭可以通过保单分拆将爱与财富得以传承;也可以指定保单的受益人作为这个保单的后备受保人(现时的受保人,如果不幸身故,受益人可作为新的受保人)。原有的一个保单也可以得以传承,继续累积生息;高额的身故金还可以传承子女,身故金可以多种形式给到不同受益人,一笔过/分期给付/增额给付(内地保单只能一笔过),最关键是指定子女获得的寿险理赔金不属于遗产,隔离父母债务风险,还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避免离婚分割。

当然,也有担心子女婚姻风险或债务风险,选择隔代投保的方式保全资产的,保费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到持有人缴付保费。这也是很常见的隔离方案。

所以,根据香港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不同方案,再结合可以通过预缴、保单拆分、自选身故金赔偿、保单继承、隔代投保等独有的功能,可以帮客户有效规避财产分割风险、债务风险、人身风险、遗产继承风险等。

更多婚姻‬隔离保护接着看:

问:夫妻中一方在香港配置了保险,但另一方根本不知情?

答:这张香港保单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执行分割。

问:一方知道在香港买了保险,但不知道保单的具体情况

答:需要提出方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除有特殊情况报最高人民法院并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外,人民法院不得派员赴港澳台地区调查取证。

问:一方知道在香港购买过保险,具体保险情况也了解,也有证据/钱没交完却离婚

答:

1.承认自己有香港保单,并向法院提供保单所有信息;法院会按照保费的来源进行判决

2.不承认自己香港保单,就算对方知道保单所有的信息,并向法院递交了相关资料。这个时候法院需要调查取证。这又回到第二个重点了。法院很难取得证据。这个需要中央有关部门批准法院才可以派员调查。

3.如果法院就算拿到了证据,如何执行也是有条件的。需满足以下几点:

A、争议仅限于民商合同;

B、夫妻双方书面明确约定内地法院争议处理;

C、被申请的执行判决是终审判决;

D、该判决在内地具有可执行力;

E、判决的标的是金钱给付。

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能申请香港法院承认与执行内地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有效时间为2年。

在香港,保险投保人的权利至高无上,香港保险条款上就有明确规定:持有人和不设第三者权益的概念。

持有人:保单持有人是唯一一位有权行使我们就保单所提供之任何权利或权益的人士;

不设第三者权益:任何非此保单的一方之人士(包括但不只限于受保人或受益人)无权执行此保单内的任何条款!这一点‬非常完美‬,也具有非常强的‬资产‬安全性‬和不可执行‬性‬!可谓‬隔离‬债务‬的好工具‬。

香港法律规定,投保人是保单的唯一持有人,任何第三方(包括机构,如法院),都不能强制执行保单的任何条款。

三、家族财富传承功能

大额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灵活指定大额保单受益人及其受益比例,并在大额保单赔付之前,具有更改受益人及其受益比例的权利,从而实现财富的传承,甚至代际的精准传承。(后面‬会‬详细‬讲述‬)

四、税务筹划‬功能

首先,人寿保险理赔金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基本都是免税的;

其次,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保单可以避免遗产税;

再次,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购买人寿保险的保费在企业和个人都是可以税前列支的;

最后,大额保单在遗产税筹划上有一个独特的优势功能,可以通过杠杆准备应税现金。

香港保险在传承方面有什么优势?

1、无限变更被保人+提前指定被保人,实现多代传承

香港保险独特的制度允许无限次更换被保人,这一特性为实现跨代财富传承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与国内保险相比,国内保险一旦完成投保,被保人便无法更改,香港保险则打破了这一限制。投保者可以在任何时候更换被保人,从而实现家族财富的多代传递。

此外,香港保险还支持投保时提前指定一名被保人,使得在原被保人过世后,保单能够无缝传递给新的被保人,继续为家族财富的增长提供保障。

以一个50岁的男性为例,如果他每年支付5万人民币保费,连续支付5年,总保费达到25万人民币。

当该被保人年满80岁时,保单的预期总收益可达121万人民币。此时,若将被保人更换为下一代,保单的收益将不会因原被保人的逝去而中止,反而可以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享受复利增长,进一步积累家族财富。

这种方式不仅保障了财富的传承,还促进了家族财富的持续增长。

2、保单拆分功能,传承更灵活

香港保险提供的一项灵活特性是,允许持有人将单一保单分割成两份或多份,以适应家庭的具体财富传承需求。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父母可以根据每个孩子的独特需求和情况,将保单平均分割成三等份或按不同比例划分,以确保每位子女都能得到适当的财富传承。这种分割保单的方法增加了传承计划的灵活性和个性化,使家庭能够更精确地根据其财务目标和家庭成员的需求进行财富分配。

3、理赔身故金+类信托功能让传承更可控

香港保险提供的理赔身故金传承机制,具备类似于信托的多样化功能,允许保单持有人通过一种或多种方式将财富传递给下一代。以100万美金的身故理赔金为例,这笔资金可以通过六种不同的方式实现财富的有效传承:

全额一次性支付:将整个100万美金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全额分期支付:例如,计划在未来20年内,每年支付5万美金,逐步将理赔金传递给下一代。

部分即时支付加部分分期支付:立即支付50万美金,而剩余的50万美金在未来10年内分期支付,每年5万美金。

基于年龄的分期支付:如果继承人年纪较小,可以设置一个特定年龄,例如成年后,开始分期支付理赔金。

递增支付方式:支付金额逐年增加,比如第一年支付5万美金,到第六年支付6万美金,以此类推。

通过结合这些灵活的支付方式,香港保险能够实现更高效、确定且可控的财富传承,确保家族财富能够持续世代相传,不断增值。

五、资金融通功能

保单一般都具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通过投保人对保单的任意解除权可以随时实现,是属于投保人实际有效控制的财产,在国内外实现资金的融通功能。

六、隐私保护功能

人寿保单的隐私保护功能主要体现在传承过程中,一般财产如果通过继承进行传承,则必须经过继承权公证,遗嘱必须要经过所有继承人的认可,因此是难以做到信息相对保密的。但大额保单则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直接将财富通过保险赔偿金的方式传承给受益人,不需要其他任何人的认可和同意,因此可以起到隐私保护功能。

各类区域之保险,香港保单的不可分性更为突出。香港保险投保人权利至上,保险条款中就有明文规定:保单持有者与第三人权益之观念。保单持有者:保单持有者是唯一一位有权行使我们就保单所提供之任何权利或权益的人士;无第三方权益:任何非此保单的一方之人士(包括但不只限于受保人或受益人)无权执行此保单内的任何条款!即香港法律规定,投保人是保单的唯一持有人,任何第三方(包括机构,如法院),都不能强制执行保单的任何条款。

香港的法律系统非常完善,其严格的法律体系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首先,香港沿袭了英美法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私有财产,使得私有财产在香港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其次,香港也是一个非常重视个人隐私保护的地区。香港已经实施了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即第 486 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根据这一条例,任何被判定违反法规,泄露他人隐私或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 5 万港元并可能面临 2 年的监禁。

此外,香港还拥有亚洲唯一一个专注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机构: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该机构成立于 1996 年 8 月 1 日,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执行情况。所以,当你无法改变你的婚姻现状,那么需要好好考虑如何考虑“保险合同”的签约地。

香港法律系统十分健全,它严密的法律体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香港对英美法系的继承使私有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从而使私有财产对香港有着不可撼动的作用。

二是香港又是重视个人隐私保护。香港已经制定并执行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规,也就是第486章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按照这项规定,任何被认定为违反法律、泄露个人隐私或个人资料的行为,都可能面临高达5 万港元的罚款,并有可能被判处2年的监禁。

除此之外,香港还拥有亚洲唯一一个专注于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机构: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该组织于1996年8月1日成立,其核心任务是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实施状况进行监控。

因此,在不能改变婚姻现状时,那就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保险合同”签订地点的选择。

伴随着香港高才优才热潮,大陆富豪正掀起一波赴港投保热,移民+投资成为了标配,而他们的目的绝不仅仅是图个保障,或是追逐蝇头小利,而是垂涎【避税】【避债】【避险】的资产转移功能。今天就来看看,香港保险到底能帮这些富豪们,省多少钱!

我国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 ,设立了14个税种,其中就有遗产税。

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开征,这说明遗产税是一直存在的一项税种,一旦国家需要开征遗产税,并不存在法律制度上的问题,也就是说,中国现在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但好日子随时可能结束。

遗产税有多贵呢?2022年,韩国著名企业三星电子的长公主,已故会长李健熙的大女儿--李富真贷款交遗产税上了热搜,贷款1000亿韩元(约5亿人民币)用于缴纳遗产税。

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2020年去世后,遗产包括股票、房地产、美术品和现金等,总价值约高达26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16亿元),其中三星旗下子公司股票市值相当于19万亿韩元(约合949亿元人民币)。2021年,李健熙的遗属申报遗产税12万亿多韩元(约合人民币699亿元),并申请分5年缴清。

请看清12万亿韩元(699亿人民币)不是遗产,而是遗产税!这将刷新韩国历史上最高额继承税纪录!

所以,关于遗产税的传闻,尽管官方数度否认,但富豪们还是难以安心。

不过,在香港,投资者可以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来实现财富的增值和保护。香港保险的避税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香港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是免税的。这意味着,当您的保险产品获得投资收益时,您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优质的投资环境,因为它可以帮助您在未来增加您的财富,同时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税收开支。

其次,香港保险还可以作为避税工具使用。投资者可以通过将财产放入保险计划中来避免香港的遗产税和赠与税。这可以帮助您保护您的遗产,并确保您的财产被合理地分配给您的继承人或受益人。

据知情人士爆料,一些濒临破产的中小业主,把实业抵押给大陆银行套取现金,转手到香港购买保险,通过买保险的方式「避债」,将巨额资产暗渡陈仓至境外,期望在大陆「保险权大于债权」的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公司被清盘,手中保单都不会打水漂。最典型的‬就是‬张兰案‬:

在大陆,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很多中小企债务缠身、危机四伏,一旦企业做不下去了,有企业主就想尽一切办法融资,或者抵押工厂借款,拿到钱就去香港买保险。由于保险受益权大于债权,就算企业被清盘,他们的人寿保险还是不受影响。今年各种债务纠纷频发,很多企业主都在资产质量‬很好的时候‬以这种方式配置资金‬,达到‬B债‬的效果‬。

不过还是建议不要等负债无法偿还的时候再去规划,而是在公司财务健康的时候就去做配置‬!真正‬有苗头了‬就晚了‬!

近一两年来,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一些富豪担心财富在经济下行周期中缩水,由此对境外保险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他们知道"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

很多知名企业家都明白自己的企业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市场、法律、政策、财务等诸多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给企业是致命的打击。所以他们通常会购买大额商业保险来进行规避和分散这些不可预知的风险。

野村证券香港私人银行部董事曾表示,一度遇到过大陆富人想买价值达1亿美元的寿险,保单价值高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愿独自承担,要分到几家以分散风险。

香港保险经纪称,大陆高净值人士更常见的保单金额是1000万美元,按照全球其他国家的标准也是很高的金额。这些人都很有生意头脑,在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他们最在意的就是如何让自己的资产不贬值。

2023年‬香港保险‬给大家‬交出的成绩单‬是‬1806亿‬,人均‬保单‬5.8万美金‬!

香港保险以其多功能性和独特性在财务规划和财富管理中脱颖而出。

不同类型的保单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从债务隔离到财富传承,再到税务规划和投资理财,香港保险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全面的金融解决方案。在面对复杂的环境‬和‬财务挑战时,一个人‬即使赚钱‬的能力‬再强‬,但是没有‬驾驭‬和管理‬金钱‬的能力‬,最终‬也只是‬财富的‬搬运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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