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长相清纯的女孩,在学生时代曾一度被人奉为校花,但却因年少无知遇人不淑,变成了大家眼中的疯婆子,沦落到要用身体来换取生活费。
然而突然有一天,街坊邻居们发现这个喜欢穿着睡衣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揽客的女孩、已经很久不见踪影了,正当他们感到有些诧异的时候,一封惊悚的匿名信突然出现在了辖区派出所警察的办公桌上……
第一章: 神秘信函
2013年3月15日下午3点45分,台湾新北市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收到了一封诡异的匿名信,大致内容是“陈婉婷的尸体,在嘉义水上农会旁200米外公园的男厕里,请你好好地安葬他,我没有办法处理,好心人留”。
尽管对这突然出现在派出所的信件有所疑虑,但毕竟人命关天,员警们不敢怠慢,于是就在电脑档案中查找“陈婉婷”的信息。
结果发现,辖区内就有一个同名女性,在3个月前被报失踪,一直杳无音信。报案人正是她的母亲邱玉梅。但这似乎和信中提到的“他”有所出入,那么信中的人会是这个失踪多日的陈婉婷吗?
大同派出所立刻向嘉义县水上分局,发出传真并告知此事,希望他们能够前往信中地址进行排查。很快,水上分局的四名员警按照指示赶到了,璿宿上天宫外的凉亭男厕。
他们立即开始的搜索,终于,在第四间蹲便器的水箱上看到了一个大型黑色塑胶袋。
几名员警面面相觑,心中生出不祥的预感。他们小心翼翼地打开塑胶袋、剥开层层包装。只见其中,赫然露出了一颗,被盐巴包裹的女性头颅,死者形貌扭曲、已难以辨认;但其口腔内缺失的两颗门牙,十分显眼。
死者头颅一共有七层包装:先是用女性内裤包裹,再逐一套上沙滩裤、T恤、外套、饲料袋,以及两层塑料袋。外套内附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三重陈婉婷”。
闻刺鼻的腐臭味、目视此景,员警们心中都是一沉,在没有发现头颅前,大家其实都希望匿名信只是一桩恶作剧。那么,根据现场勘察,这个人应该就是失踪的陈婉婷,但要确认身份,还是要经过专业的DNA检验。
很快,头颅被送往嘉义市殡仪馆、由法医进行勘验;接到消息的大同派出所员警也带着陈母邱玉梅前往认尸。
同时,凉亭周边也被封锁起来,警方迅速展开搜寻,希望能够找到剩余遗骸。但一夜过去了,他们还是毫无发现。
另一边,看到头颅的邱玉梅痛哭流涕,她表示这应该就是自己女儿,因为包裹头颅的衣物都是她亲自给女儿买的,另外死者缺失的两颗门牙也符合女儿特征。她告诉警方,自己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是在2012年12月9日。
陈婉婷和哥哥陈佳富住在一起,当天下午两点左右,邱玉梅前去其住所看望兄妹二人,将生活费交到他们手中,然后便匆匆赶回了基隆。
三天后,陈佳富突然打电话说妹妹已经有两晚不见踪影,心急如焚的母子二人顿时选择报警,但警方寻找多日也没有结果。没想到时隔三个月,再次收到关于女儿消息,竟然已是天人永隔。
不久后,法医勘验结果出炉,内容大致是:死者在被掐缢致死后,不到半小时便被肢解,其头颅在被腌制后存入冰箱冷藏。很快经过DNA鉴定,死者确认就是陈婉婷。
那么她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以至于死的这样凄惨?在其失踪的三个月里又遭受了什么样的折磨呢?
第二章:凄惨人生
陈婉婷,原名陈淑慧,案发时35岁,家里共有兄弟姐妹5人。她从小长相清纯可人,喜欢唱歌跳舞,中学时期一直被称为校花,非常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
父母对其也十分喜爱,一心想培养她进入娱乐圈发展。可惜后来误交损友,逐渐染上烟瘾,初中毕业后便不再求学。就在18岁那年,她毅然嫁给了当时的初恋男友,并生下了一个儿子,从此人生彻底改写。
婚后第四年,在外服兵役的丈夫终于归家,可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纸离婚协议。原来丈夫在外已有新欢,而且陈婉婷因为家境贫寒,夫家人一直觉得门不当户不对,于是二人从此离异,而孩子的抚养权也被丈夫夺走。
祸不单行没过多久,陈婉婷父亲也撒手人寰。在这以后,母亲与大姐、大哥和弟弟先后搬去了基隆。而陈婉婷则与二哥陈佳富一起住在新北市三重区的大同南路。
丈夫出轨离婚失子,老父亲又溘然长逝,陈婉婷的精神受到了巨大打击,她尝试轻生,所幸被及时发现,才捡回了一条命。
但由于脑部受到重创,出院后的她便有些疯癫,有时言行甚至宛如孩童。后来在一些狐朋狗友的诱导下,她又染上了很大的烟瘾。从此,那个明亮清丽的女孩一去不返,变成疯婆子沦为了街坊邻里茶余饭后的谈资。
随着病情越发严重,她已无法正常工作,哥哥陈佳富在自助餐厅当厨师,收入也不高,常常是自顾不暇。所以她仅靠每月派发的“身障补助金”勉强度日,这份补贴一直是陈母邱玉梅在领。她每星期会去探望兄妹二人,自己再添点钱给女儿,一个月合计5600元新台币。
但这点钱对于陈婉婷而言,完全是杯水车薪,很快便被花完。为了满足烟瘾,她做起了皮肉生意,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去招揽计程车司机赚钱,偶尔还会与这些客户夜不归宿。如果对方不愿意开房,她就将人带到住所进行交易。
这一行为引发了二哥陈佳富的不满,每个月他总有那么一两次回家,会面临如此尴尬的场面。他经常向母亲抱怨妹妹的所作所为,让其感到颜面尽失。就在陈母与妹妹最后一次见面那天,他还向母亲透露说陈婉婷刚接了一单生意。
警方询问陈佳富时,他表示,12月9日清晨6点半左右,他被一通电话声吵醒,妹妹接通后便打扮出门,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这一说法很明显是将陈婉婷的死归咎到打电话的人身上,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她的顾客。
那么事实真的如陈佳富所说的那样吗? 法医经过鉴定,用来包裹陈婉婷头颅的内裤上沾有男性体液,通过排查,确定属于一名计程车司机。
正当警方认为真相将要浮出水面时,调查结果却显示这名司机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及犯罪动机。
警方只好将视线转回到那封匿名信上,然而就在此时,信上的一个细节打开了他们的思路。
第三章:锁定凶嫌
信件的寄件地址是桃园市中山北路某号,但这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假地址;而收件人则是三重警分局大同派出所,距离陈婉婷的住处仅仅200米,这说明信中的“好心人”非常清楚地知道死者生前所属辖区。
而且,陈婉婷对外一直使用“陈淑慧”这个名字,街坊邻居们都称其为“阿慧”。离婚失子后陈母为了帮她转运,才改名叫陈婉婷,除了家中的兄弟姐妹,外人都不知道她这个名字。
但是匿名信中却能准确无误地写出“陈婉婷”三个字,这说明写信者应当与她非常熟悉。而同住一起的二哥陈佳富,显然嫌疑最大。
顺着这个思路,警方开始着手调查,结果越是追查就越觉得这个人疑点诸多。2012年,他为妹妹陈婉婷买下了至少五家人身意外保险,索赔金额高达600万元新台币。而同年年底,妹妹就突然消失了。
并且根据三重区内的监控录像显示,2013年3月13日,也就是发现匿名信的前两天,他从住所出门,手上拎了一提大型塑胶袋。之后,他陆续搭乘巴士,南下去了嘉义县水上乡。
同一天,璿宿上天宫的监视器拍到,一个神似陈佳富的男子,提着一个黑色塑胶袋走进了凉亭公厕,等他再出来时,手上的袋子已经消失不见。
警方推测,陈佳富手上的袋子,装的正是妹妹的残骸与作案工具,他在前往嘉义的旅途中将这些物品通通丢弃,最后将头颅放到了公厕里。
更加令人惊悚的是,自从妹妹失踪后不久,他就习惯性地带着一大包东西上下班。上班时,他把这些物品锁在自己的私人柜子里,剩余一部分就放进冰箱冷藏。
警方推测他很有可能是将妹妹分尸后,为了避免被人发现,所以每天都带着部分残骸和作案工具来往于人潮之中,这是何等的可怕。
但警方相信百密终有一疏,任凭陈佳富如何地小心善后,他的家中应该还是会藏着一些蛛丝马迹。抱着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员警前往陈佳富的住所进行搜查。
果然,这一查还真让他们发现了关键证据。
第四章:行迹败露
陈佳富家中所使用的一把菜刀,切口与陈婉婷头颅断裂处相互吻合,而且在上面也检测出了她的DNA。另外在一口电锅里,以及卧室的衣柜下方,都发现了陈婉婷的血迹残留。
陈佳富平日里有写日记的习惯,也正是这一习惯暴露了他就是“好心人”的事实。
从家中翻出的笔记本,与匿名信、以及厕所遗留的字条做比对,结果呈现出高度的相似性:其中都有复笔、倒笔画的现象。
并且同样的字,字形一致,比如在写“好心人”的好字时,陈佳富的习惯是偏旁“女”会有一个小缺口……这样类似的书写习惯还有很多,我们不再一一列举。经过笔迹鉴定后,他再也无法否认写信一事。
除此之外,陈佳富在2012年与大陆的一名女子刘某结婚。她于2012年12月30日住进了这间房子,但在那个时候,陈婉婷已经音讯全无。案发前,刘某以奔丧为由回到福建。
东窗事发后,刘某向警方透露,曾在家中看到过一台绞肉机。并且有一天在家中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臭味,但丈夫却表示那是「楼下小吃店的排烟味」;然后她提出要整理房间,也被丈夫拒绝。
如今回想起来,那股怪味很有可能就是人体残骸散发出的尸臭味,而丈夫的异常行为也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毫无疑问,陈佳富杀害了自己的亲妹妹并将其分尸。可问题是除了头颅,其余部位依然下落不明,那么剩余的残骸到底去了哪里呢?
陈家所住的公寓有五层楼,除了一楼外,其余住户都是共用管线,二楼的一位住户提供证词,在2012年12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发生了一件十分恶心的事。
他感到有些气愤,上楼质问陈佳富:“你在弄什么?下面都是肉屑,还有血污?”
没想到普通的一句询问,陈佳富却显得特别紧张,连声道“没事没事,我下去帮你清理”。要知道在以前,他对邻居从来没有这么客气过。
显然,陈佳富应该是将残骸和一些碎肉都冲进了化粪池里。当时警方曾出动过大批人力搜索化粪池,可惜仍然一无所获。时至今日,陈婉婷的剩余尸骸至今下落不明。
看到这里,不知大家是否会有这样一个疑惑:凶手的抛尸工作可以说做得十分到位,他也有机会将头颅埋到深山老林里,或者是用其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将其处理掉。
如果不是主动寄信给大同派出所,警方也不会将陈婉婷定性为死亡,更加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第五章:尘埃落定
前面提到,陈佳富为妹妹买下了多份保险,理赔金额高达600万元新台币,但是其中一家因缴纳不齐保费而失效,可见他当时的经济状况不佳。而也正是出于求财的目的,他才对妹妹痛下杀手。
根据民法规定,失踪人员满七年才可以宣告死亡,那时候保险公司才会理赔。而陈佳富根本无法等待这么久,于是他只好上演一出“好心人”的戏码,希望陈婉婷的死讯能够公布于世。
他原本是想将罪行嫁祸给妹妹的某位顾客。如此一来,他不仅能顺利脱身还能拿到巨额保费,其险恶用心简直令人发指。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陈佳富寄出匿名信的时候,就注定了他行迹败露的下场。不过呢,这个陈佳富老谋深算,还留有后手,他事先就曾设想,如果哪天真相败露,他也可以借助自己中度精神障碍的鉴定手册减免刑罚。
从2011年12月26日起,陈佳富便佯装有精神疾病,独自到新北市医院的精神科就诊,在与医师多次会谈的过程中,隐瞒其从事厨师工作的事实,谎称已经失业一年多。
之后,他持续写信给医院、行政院、内政部等多方陈情,以自己想要申请身障补助、却被人故意阻碍为由,向主管机关、主治医师施加压力。
2012年2月,他曾因在住家附近的路边摊偷窃毛巾、遭到法院判处拘役10天,事后他不服上诉,并于3月成功申请到手册,鉴定为“中度精神障碍”。但法官根据证词,认定他盗窃时精神状态与常人无异,便驳回了上诉。
本案发生后,他又想故技重施,但是依旧愿望落空。检方委托嘉义荣民医院重新鉴定了他的精神状态,结果显示并无异常,于是求处死刑。
但二审时法官认为,陈母已承受丧女之痛,陈佳富又对母亲非常孝顺,若判处死刑,无疑会加深陈母的痛苦,于是维持一审原判,判处其无期徒刑。
他会将表白信和自己的裸照寄给对方,亲切地称其为“爱妻”;有时还会写信威胁对方不准拍吻戏,因为那样他会生气。甚至有一次,他还将沾有自己体液的卫生纸寄了出去。
当警方向他说的这些事时,他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夸夸其谈,其心理变态可见一斑。
案发后警方通过调查得知,街坊邻里们曾私下传言,陈佳富与妹妹也有着不正当的关系。因为陈婉婷有时候会对他们说:哥哥要我和他睡觉,才肯给我钱花。
然而因为陈婉婷当时的精神状态不太好,所以大家并未当回事。
随着案件的尘埃落定,此事的真相已经无从得知。不过试想如果生活费够用,陈婉婷又为何要做皮肉生意?难道仅仅是为了买烟吗?
还有在妹妹接客的行为中,爱财如命的陈佳富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陈婉婷一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悲剧,丈夫背叛、失去爱子、慈父离世,导致精神失常。在无家可归的时候,又落入了禽兽哥哥的圈套,被其亲手送上绝路,坎坷的命运,让人怜惜。
而为此承受最大痛苦的人,则是陈家老母,独坐高堂亲眼见到骨肉相残,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