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逐利执法难避免?

公平正义闻 2024-12-29 05:39:13

何为逐利执法?即趋利性执法。简而言之,乃是执法部门为谋取钱财,对于能够为单位创造收益的案件便积极办理,而对于无利可图的案件则少办,乃至不办,于执法进程中呈现出趋向性与选择性。

逐利执法危害甚巨,诸如网络赌博这类能够获取钱财的案件,办案部门便集中精力予以办理,对公司企业可能出现过度执法,对老百姓那些无利可图的小案子或许无人过问。其最大之影响在于破坏营商环境,损害执法部门之形象,进而削弱政府之公信力,流失的乃是民心。此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

为什么逐利执法的危害大,又无法制止,原因有三个方面:

其一,经费短缺,借罚款筹补。执法部门的经费,大多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虽当下已推行所谓的收支两条线之策,然于税收下滑、财力匮乏之境况中,地方财政部门为达成正常运转之所需,或存有鼓励执法部门施行罚款之举动,部分地方甚至可能下达罚没指标,以填补经费不足之疏漏。

二是罚缴没有真正分开。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税收收入;另一个是非税收入。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该进国库,可实际上各地的罚没收入是地方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部分,非税收入又变成了相关部门的保障经费,这样一来,相关执法部门就会冲着能赚钱的案件使劲儿。

其三,监督领域呈现空白之态。逐利执法难以有效监督,于现实生活之中,人大、纪监委皆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皆期望财政为本单位提供更为充足的经费保障,实则均身处同一条船。况且,那些涉及能够“找钱”的案件确有存在,亦需进行“办理”,故而执法部门便将有限的警力投放于“找钱”之上,不惜展开大兵团作战,乃至跨省执法。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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