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帮情人贷款123万,男方无力偿还,女子被强制腾房想自杀

雪峰说法 2023-04-24 21:09:05

辽宁沈阳,女子与男友未婚生子,还为男友担保百万,最后男友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女子承担担保责任,强制腾房,女子崩溃欲持刀自杀!

马女士和赵先生是情人关系,马女士离婚之后一直和赵磊生活在一起,两个人交往之后生了两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

虽然马女士离过婚,但赵先生没有一点都没嫌弃,反而对马女士非常好,也就是因为这个,马淑娟在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就为赵先生生了孩子。

某日,赵先生突然对马女士说自己需要贷款做生意,缺一个担保人,马女士也没多想,二话没说就拿自己的房子给赵先生做了抵押。

难道赵先生就不能用自己的房子去抵押吗?面对记者的疑问,马女士显得非常悔恨,她表示自己当初根本没有多想,也没有去询问赵先生,反而在赵先生的甜言蜜语之下,觉得赵先生的前途一片大好,赵先生的生意肯定能成功,两个人之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

更令记者无语的是,马女士对于赵先生做的什么生意,跟谁一起做等等事情均不了解。借完钱没多久,赵先生就告诉马女士生意没成功,但钱已经还给银行了,马女士虽然对生意失败也是有点失望,但觉得至少本钱还回来了,而且已经还给银行,也就没说什么。

之后马女士就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到了九霄云外去,可没多久就接到了银行的通知,此时的她还误以为钱早已还进去了。接到银行的电话后,马女士立刻去找赵磊要个说法,没想到这时候赵先生因为打架斗殴进了监狱,马女士因此并没有见到他。

更令马女士崩溃的是,通过法院的了解,赵先生名下的房产早就被他抵押给别的债权人了,目前也早已被查封了。因为马女士是他的担保人,所以现在法院需要强制查封马女士的房产。然而令人疑惑的是,距离法院要求查封至今已经超过一年了,为什么工作人员直到现在才来腾房呢?

原来,当时工作人员来腾房的时候,发现马女士的孩子还没满周岁,如果当时强制腾房,马女士及孩子就会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出于人道主义,法院给了马女士一年的时间,如果在这一年内,马女士能够还清欠款,那么他们就不会来查封房产。可遗憾的是,一年过去了,马女士依旧没有还钱,所以法院的工作人员只能过来强制腾房。

而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马女士显得非常激动。她指责民生银行不应该在不了解借款人实际情况时,就将钱借给赵先生。现在也就因为此事,马女士的母亲也被活活气死,这套房子也是母亲生前留给自己的房产,自己说什么都不能搬。

工作人员虽然也很同情马女士的遭遇,但一切还是得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人员拿出判决让马女士看,马女士借口不认识字。

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新房已经帮马女士租好,盲目拖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不如将房子处理掉,这件事情也可以彻底告终。

虽然工作人员再三劝导,但马女士仿佛已经走入了死胡同,觉得是不是自己死了这件事情就可以完事了?随后便跑向了楼,走进厨房拿起刀准备自杀,幸亏工作人员眼疾手快,将刀一把夺下来。

工作人员见马女士如此崩溃,生怕她还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也就不好继续腾房,表示在给马女士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无法还款,那么他们不会再心软,会强制让马女士腾房。

《民法典》中的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是第三人以自己的信誉和清偿能力自愿为债务人作保的行为。

执行担保中的保证,是指保证人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向人民法院保证,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由其代为清偿的行为。

一般来说,《民法典》将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在执行程序中,对一般责任保证的执行,必须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保证人。

具体到本案,法院之前已经想尽一切办法执行赵先生的财产,可赵先生名下已经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这才开始执行保证人马女士,继续发生上述的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法院的执行文书下达后,马女士有能力执行而拒绝配合执行,还涉嫌犯罪。

此事件也给各位读者提个醒,做担保人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要因为一时的感情好就盲目为他人担保,应该深入了解对方情况,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亲爱的读者,您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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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85xxx26

用户85xxx26

2
2023-04-25 10:15

热恋脑[笑着哭]

雪峰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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