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闻热点啊,都是关于司机的。都和开车者有关系,不过,一个是河北的,说的是一个司机不慎撞上了一个骑行者,一个小孩,最近呢,被逮捕了,而且是以过失致人死亡最具逮捕的,涉及刑事案件了。
另一个呢,就是青岛的一个女子,因为逆行和一个退伍军人产生了冲突,大打出手,结果仅是行政拘留几天而已。
这两个事件的相同点呢嗯,第一个就都是和司机有关系,本身自己也经常开车上下班,所以对于这些事情就特别关注这,两个司机呢,都是遵纪守法都占理。
第二个相同点呢,就是广大的网民呀,对现在通报出来的判罚的结果呀,都不太认可,河北的这个男子呢。广大网友一直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这个司机呢是无辜的,结果呢,竟然批捕了,第二个呢,就是那个女子竟然仅仅是拘留,还是行政拘留,罚款1000,觉得是判轻了。
第三个相同点呢,就是这两件事儿都是人们日常能接触到的,对人们日后的出行啊,处理啊,有很多的参考价值,处理的好了以后呢,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这个理解去执行,处理不好就会让人们战战兢兢,树立非常不好的一个形象,比如第一个,那是不是以后所有的司机在路上都要小心翼翼,万分小心。反正现在我是看见有骑自行车的,就能慢就慢,第二个呢,就是涉及到有加塞的,有逆行的,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到底如何反抗,是反抗还是不抗?反抗吧,可能搞一个互殴,不反抗吧,可能心里过不去。
第四个相同点呢,是这两个的所谓的占理的那一方,表面上看起来比较强势的,这个强势啊,不是说的这个人多强势,只是属于有利的一方,比如说第一个毕竟是开车的,比起自行车来是属于占优势的一方,而且呢,这个小男孩是比较惨的一方,然后第二个呢,退伍军人是个男的,然后呢,这个逆行的是个女的,可能大家会又会觉得啊,男的应该让着女的点,女的又属于弱势的一方。
那咱们就重点说说这第四点,是不是弱的就有理,然后惨者就总是要受到优待。
其实我们民族呢是一个尊老爱幼的一个传统民族,然后本身是好心的,关爱弱势群体,但是前提是这些弱势群体是因为天灾或者是因为自身受到不公平待遇而导致的弱。如果本身过错在自己这一方,而且是自己好吃懒做,导致了自己贫穷啊,落后啊,如果我们在审判上不能公平的对待的话,那这样社会社会如何进步?怎么彰显法律的公平?
还有就是惨者,因为事情很悲惨,所以收到人们同情,那同情的话,那就可以践踏别人的权益嘛,小男孩不幸身亡,确实是一个悲惨的事情,但是这个开车的司机就不悲惨了吗?开车司机依然有孩子呀,自己也有孩子,谁犯的错谁就来处理,而不是和稀泥,或者看谁的权势大,谁的关系大,然后就可以干涉公平公正。
为什么现在的老人扶不扶的问题会引起这么关注啊,就是因为一般碰瓷的,或者是需要帮助的老人都是一些弱势群体,表面是弱势群体,然后呢,即便是讹人讹不成,有监控证据,最后来一句记错了,脑子不好使就结束了。如果碰瓷成功了呢?那就是海量的收益啊,反而是好事的那个人呢,他就是倒了大霉了。
据说,在国外,就算是是在香港,也是严格按交通法律执行的。闯红灯的出了事情就是闯红灯的责任,不管是行人还是自行车,但是在国内大陆呢,我很多时候是各打50大板,而且一般呢,是这个开车的一方,即便没有责任,也会象征性意义上去给补偿,这样就导致了一些不公平现象发生。
而且现在现在汽车很普遍了,也不是像之前那么贵了,开车的人生活过的不一定好,即便他想去,出于人道主义给一些补偿,那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就像河北那个男子本身上有老下有小,妻子呢,有白血病,他能赔出多少钱来呢。再说了,
本来就不是他的错,为什么非要他去承担呢我?
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