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前是爷,签字后是孙子!”——这是许多劳动者签完离职协议后的真实感受。公司递来一张纸,看似“和平分手”,实则暗藏“弃权条款”,稍不留神,你的加班费、补偿金、社保权益可能全被“清零”!阿宇为你揭开离职协议中常见的5大“弃权条款”,教你避坑自救!
条款类型
常见话术
风险点
法律依据应对策略
1. 放弃经济补偿金
“离职后再补偿一个月工资,具体金额到时公司财务再计算,双方确认工资、补偿金已结清,再无任何争议。”
补偿金额模糊或显失公平,劳动者可能被迫放弃法定权益。
根据最高法解释,显失公平的协议可撤销。
应对:明确金额、支付时间,拒绝模糊表述。
2. 放弃加班费/年假
“员工自愿放弃追讨未支付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
剥夺劳动者主张法定报酬的权利。
法定工资、加班费通过协议排除,导致劳动者失权。
应对:要求列明已结清项,拒绝笼统弃权。
3. 社保/公积金免责
“社保缴纳至某月,后续补缴由员工自行承担。”
公司逃避补缴义务,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社保待遇。
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协议免责条款无效。
应对:明确缴纳至离职当月,拒绝补缴转嫁。
4. 竞业限制霸王条款
“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同行业工作,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限制就业却不给补偿,劳动者面临失业风险。
竞业限制需约定补偿金(≥月工资30%),否则无效。
应对:删除无补偿的竞业条款。
5. 放弃诉讼/仲裁权
“双方同意不再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
劳动者被剥夺法定救济途径,权益受损后无处申告。
诉讼权是法定权利,此类条款无效,虽仍能诉讼但可能会败诉。
应对:考虑清楚再签字。
二、避坑要点总结逐条核对:协议必须明确工资、补偿金额、支付时间,金额数字精确到分、支付时间精确到日,拒绝“X个月工资”等模糊表述。
拒签空白协议:哪怕HR说"先签字后补内容"也坚决拒绝。
社保硬杠:要求公司缴纳至离职当月,补缴责任不可转嫁给劳动者。
竞业必谈钱:无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可要求删除,否则离职后无需遵守。
保留证据:协商过程录音、聊天记录备份,防止公司事后抵赖。
如果你发现协议里有“放弃一切权利”的条款,你会当场拒绝还是妥协签字?评论区分享你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