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副牌仓促应战的王楚钦遗憾止步32强,距离主拍被意外踩断不到24小时,把两者关联起来,就不难理解王楚钦为啥现场发那么大火了。
把奥运冠军的球拍踩断,能不能追究摄影师的法律责任?
王楚钦孙颖莎混双比赛顺利夺冠,拿国旗庆祝的时候,顺手把球拍放在了休息区敞开的行李箱里,结果一群记者,为了抢占最佳拍照位,一拥而上地越过摄影区,把王楚钦球拍给踩断了。
咱先不说这个球拍的意义——是我国奥运史上首个混双冠军的球拍;
就说这个球拍的影响——王楚钦男单的比赛,只能拿副拍应战。
虽说副拍也在训练计划内,但肯定不如惯用的主拍得心应手。
而世界顶级高手间的对决,比的就是毫厘间的差距。
关键时刻一点细微的手感差别,可能会对比赛结果影响巨大。
历史上,王皓、马琳、张怡宁等,都遇到过临场换拍的情况,从结果看,都影响了运动员的正常发挥。
所以王楚钦现场发火,我是完全理解的。
部分人指责他风度不够,完全是强人所难。
那么从法律上说,踩坏奥运冠军的球拍,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首先,如果是故意为之且球拍价格在5000元以上,记者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王楚钦事后采访时认定是无心之失,那么刑责可以被排除。
如果要民事赔偿,则涉及对球拍价格的认定。
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里就有一个标准问题。
如果按购入价算,王楚钦的球拍型号大概在几千块钱;
但真到市场上,花几千块钱买一块混双首金的冠军球拍,那是在做梦。
这种具有收藏价值的球拍,真要进入市场,起码也得到拍卖行流通。
我没查到我国乒乓冠军球拍拍卖先例,但隔壁马来西亚羽毛球一哥李宗伟的奥运战拍,在非金牌的情况下还拍卖出了32万天价,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那么从几千块到几十万,差距这么大,到底按哪个认定呢?
只能说都有可能。
如果不是在奥运赛场上,不是在运动员休息区,不是在行李箱里,大概率按球拍原始价格来认定——因为摄影师事前无法预判球拍价值,且过错程度不大。
但这里叠加了这么多因素,摄影师存在明显过错,我认为综合拍卖价,计算一个折中价格更合适。
不得不说,此事再次暴露了巴黎奥运会在细节管理上的混乱。
世界最高级别赛事,运动员的休息区,竟然没有隔离措施,没有安保人员,任由那么多人乱哄哄地闯入,对运动员的私人物品随意踩踏,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难道这就是某些人口中值得称颂的“松弛感”吗?松弛到了最后,连基本的责任心也没有,纯属笑话。
王楚钦遗憾止步32强,难免让人猜想拿着主拍上场的他能取得什么样的成绩。
可惜竞技体育,容不得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