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为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怎样的金融监管?

育妈计 2022-03-02 18:46:39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既存在博弈关系也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键是要把握一个“最优边界”,既不能因为金融创新而影响金融稳定,也不能为了维护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放弃金融创新。

正确认识和判断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是金融监管的第一步,建立合理的商业银行创新评价体系并及时进行监管反馈。金融创新和监管的最终目标是要尽量实现监管与市场的最优边界。因此我国还要在完善监管制度、完善资本监管和堵住监管套利上进行改进。

一、完善监管制度

坚持实质重于形式,按照激励相容的目标,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统一的原则。若在设定的最长解决期限内没有解决问题,那么,监管机构就要采取严厉措施。原则监管就是依据“底线思维”,金融监管机构为市场主体设置一个不能触碰的“红线”,在红线外可以尝试,在红线内不能触碰。

原则监管的主要特点是原则居于主导地位,主要包含定性的条款而不是定量的条款。通过预先承诺机制和原则导向监管能够避免激励不相容。然而,预先承诺机制设定的金融创新活动上限或原则上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银行和监管者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催生了监管套利的发生。

由于资本逐利和抢占市场份额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商业银行倾向于监管套利和提高风险资产比例。具有强烈的收益内部化和成本风险外部化的倾向。而监管机构基于商业银行风险的负外部性必须要从资本监管等角度进行审慎监管。这样的结果是商业银行和监管主体目标函数存在差异甚至冲突。

因此,完善商业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首要是要以激励相容的原则为基础,优化监管机制,在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和监管目标寻找一个“最大公约数”。监管套利的原因可能是监管制度扭曲的结果,比如存贷比控制、流动性限制、投向限制等指标设置不科学、违背市场规律,这样就诱发了监管套利。

因此,资本监管、流动性指标、准备金指标等刚性指标要具有激励相容性,这样能有效减少监管套利的诱因。更新监管理念,试点引入预先承诺机制。

二、完善资本监管

资本监管是宏观审慎监管的核心,它是指监管机构为了客观评价银行的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通过对执行情况进行识别、检测、预警和控制的监管模式。宏观审慎监管的其核心是资本监管,约束资本充足率和明确、细化和改善风险资本权重界限,堵住资本套利空间,对资本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和调整,尤其是要加强对表外风险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资本约束控制,从而达到资本监管的目标。

一是进一步细化资本权重管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堵住资本套利的空间;二是对不同性质的银行实施差别化资本管理要求,尤其是对历史经营记录不佳,不良率较高的银行要实施更严格的资本管控;三是引入杠杆率,《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2015修订)》对商业银行应有更细化和差别化的指标要求。

建议加强商业银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以适应金融创新和金融发展的新形势,在分别明确交叉金融业务中不同机构和业务的监管主体和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交叉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建立商业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风险防火墙,预防交叉金融业务风险扩散或向表内转移,强化杠杆率限制。

加强对系统性重要机构的并表监管。一是要加强并表管理,对于通过复杂交易结构设计,且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影响的空壳公司、SPV等都应纳入并表管理;二是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借助通道业务进行的各类信用活动的监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空壳公司或通道业务在集团内部的风险传染。

三、减少监管套利

一是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之所以要开展交叉金融业务,一方面有规避监管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不同市场价格的“价差”,导致资金的逐利、“套利”活动产生。

关于“套利”,套利模式需要的基本条件:一是两个定价差距很大;二是当前政策刚刚开始推动两个市场的并轨,提供了商业模式的大规模推广性;三是经济发展对这个商品保持了旺盛的需求。为了减少交叉金融业务的套利活动,促进不同市场利率的趋同,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二是建立更完善的金融统计制度。实践证明,基于宏观和微观视角检测交叉金融业务存在很多困难。比如,我国传统银行业务和交叉金融业务往来业务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要将央行的统计对象范围从传统银行指标体系拓展到交叉金融业务,确保社会融资总量指标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商业银行体系和交叉金融业务的信用创造规模,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

同时,还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交易所、银行间、监管主体等互联互通的“大数据”。要高度重视大数据对金融监管的重要作用,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对市场进行提前预判和分析,以便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三是建立科学金融创新监管绩效考核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是监管的底线。对金融监管的考核既要考虑到防范风险,也要考虑到支持金融创新和实体经济的作用。

四是加强对消费投资者保护。我国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加强对消费投资者的保护,加快立法、加强和强化保护消费投资者机构的权利。

金融消费保护是监管的主要目标,但本文将目标过于聚焦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系统性金融稳定,尽管区域金融稳定和全局金融稳定也是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但是,一旦出现两者矛盾不统一,那么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五是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的合作和交流。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国内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多地与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和交流,过去,国内很多金融创新业务来自对欧美国家的金融业务的改进。金融监管加强国际交流的意义在于跟进金融创新行为,金融监管理念具有开创性、全局观。

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除加强金融监管外,商业银行自身也要强化风险控制能力。一是实施穿透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和监管要求,交叉金融业务要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并参照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先审批、后授信、再用信的基本流程进行授信管理,实行投资经营与审批决策相分离。

交叉金融业务均要穿透至底层资产,根据底层资产的风险属性,对最终债务人进行授信和管理。不能以合规管理替代信用风险管理。交叉金融业务要纳入全行统一风险管理体系,在区域和行业政策、客户和产品准入方面按照商业银行统一信贷政策和要求执行。

二是实施全流程管理。交叉金融业务要实行全流程管理,实现从业务发起、审批、投放、投后管理到回收的全流程监测和管理。在项目准入和合作机构准入方面,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的政策要求,筛选符合商业银行标准和相关制度要求的项目和合作机构;

尽职调查方面,项目人员双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企业信息资料,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审查审批方面,商业银行的审批部门要对项目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独立审查意见,授信审批委员会要对项目进行审议;项目投放方面,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要由合规部门审核,放款条件由放款中心审核;

项目用款方面,按照制度要求,逐笔收集用款资料,并报风险控制部门,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独立审查并出具意见;投后管理方面,按照投后管理制度要求,按制度要求的频率按时对项目进行检查,对企业的经营、财务、融资项目和增信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档案保存方面,项目从立项到投后检查的所有档案交由风险控制部门存档。

三是风险管理方面。建立项目监测预警机制。按照风险预警制度要求,对项目进行及时管理、信息采集、准确识别、审慎评估,若发现相关风险,及时反映风险信息,并对风险事项和风险内容实施监控和预警报告,防范业务风险。

风险项目化解方面,根据每笔项目不同的情况,制定差异化处置方案,通过推动接盘方介入、诉讼清收、追加担保、强化管理、压降敞口等方式逐步化解。

结语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是持续动态的,商业银行的创新永无止境。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研究也会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当前对金融创新的看法分歧,集中在金融创新的影响和效应,以及监管理论和监管方法上。

随着信息科技、利率市场化、金融开放的深入推进,这些环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逐步深入,商业银行或迎来更剧烈的变革。商业银行必须做出变革和创新,才能经受住时代的检验,相应地,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研究也需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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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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