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纪实(5):第一届国务院组成部门(1954~1959)

布衣话山河 2025-02-11 13:12:16

1954 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规定设立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一届国务院政府任期5年,自1954年9月~1959年4月

1954年第一届国务院政府组成部门如下:

一、部委机构

共35个部位

内务部、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财政部、粮食部、商业部、对外贸易部、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燃料工业部、地质部、建筑工程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地方工业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农业部、林业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卫生部、体委、民委、华侨事务委员会。

二、直属机构

共20个直属机构

国家统计局、国家计量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央气象局、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华通讯社、广播事业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对外文化联络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人事局、国家档案局、中央机要交通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专家工作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总理办公室。

三、办公机构

共8个办公机构

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政法办公室)、国务院第二办公室(文教办公室)、国务院第三办公室(重工业办公室)、国务院第四办公室(轻工业办公室)、国务院第五办公室(财金贸办公室)、国务院第六办公室(交通办公室)、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国务院第八办公室(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

四、 秘书厅

共1个秘书机构

国务院秘书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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