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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4年电动车的管理,变得更加温和,更加人性化,原来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以后,直接禁止上路,但是现在多地电动车迎来了两项便民管理,不禁行、不淘汰,车主对该项政策表示支持,认为这才是人性化管理!
电动摩托车不再禁行,多地放宽管理在以前,各地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非常严格,只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限制电摩上路,不过现在各地开始放宽管理,电动摩托车不再进行。
即江苏盐城允许电动摩托车在市区道路行驶,近日,江苏镇江交警发布通知,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但是如果使用电摩、电轻摩上路,除了要上牌照、持驾照以外,每年需要缴纳强制保险。
同时交警明确,电摩、电轻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将按照机动车进行认定,同时不得存在醉驾与酒驾,不然也会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理。
通过该通知,我们可以看到,江苏镇江也是允许电动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并不再像以前那样严格限制上路。
非标三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近日,天津交警发布《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将会对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
同时在通告中明确,低速电动车指的是没有纳入工信部公告目录的三四轮电动车,将会为这类车辆设置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仍然可以正常上路行驶。
这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一方面解决了老年人使用两轮电动车不安全的问题,同时又避免了非标三轮电动车需要淘汰,造成经济损失,可谓是一举两得,为天津市的正确决策点赞。
合肥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或将仍可继续上路按照先前的约定,安徽合肥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在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也不能停放在公共场所。
不过过渡期早已结束,到目前为止,合肥交警仍然没有禁止非标三四轮车电动车的明确通知,没有通知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就如同江苏南京、江苏无锡的和电动车一样,过渡期结束以后,当地管理部门仍然默许非标车辆继续上路。
也就是说,安徽合肥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或将会继续默许上路行驶,交警部队车辆严查,允许继续使用一段时间。
总结:多地对电动车的管理变得越来越人性化和便民化,对非标车辆不禁行、不淘汰,既解决了车主的出行难题,同时又避免了车辆淘汰造成经济损失,便民化的管理,受到了广大车主的支持,既体现了执法的力度,也体现了执法的温度,认为这是人性化的管理。
那么,您对各地电动车的两项便民管理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