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消息不实,被嫖对象14岁以上?大可不必“如此严谨”!

深柳山谈 2024-03-26 21:08:58

网上在传湖南省洞口县一政协主席嫖宿幼女被警方控制,地方官方出来辟谣:网传不实,对象14岁以上,属于嫖娼。

我们当然能看懂这样回复记者的意义,和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嫖与不嫖,都按强奸算,属于刑事犯罪。14岁以上就没那么多条条框框了,治安处罚法,拘留几天加上罚款就能解决问题。

所以这般回复,是尽可能再挣回一点“面子”。强调了犯罪和违法这两个不同的概念。

“社会媒体要注意了,我们这政协主席是违法,但不属于犯罪。饭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讲。”

可“如此严谨”真的能起到作用吗?

我认为是不能的,14岁上或者下,对于老百姓而言区别不大。大部分普通人只要听到官员嫖娼,那么最好的解释就是不要解释,除非你真的能拿出一个说服所有人的理由。

比如早年离婚,不贪也不腐没钱包二奶,对象是个四五十岁风华不再的女性等等。

现在人们对官员犯罪行为,只有两种最简单的概念,你要么是违法了,要么就是没违法。你试图说“我就违了一点点法”,那必然无用。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和民智没有半毛钱关系,更多来自于信任的失真和对掌权者的附加要求。

简单点说,一个谎言家的任何话,都不可信。

同理,在人们看来,一个违法官员的任何解释,都是为了减轻罪行的胡说八道,谁让你已经违法了呢?你说嫖的对象在14岁以上,他们就会认为这是把犯罪改成违法的一种借口,甚至还有人会猜测里面有无修改年龄的暗中配合。

哪怕看得开一点人,也会不解:你都如此谨慎了,为何不干脆更谨慎一些?14岁以上是多少岁?刚过14岁生日?15岁也叫14岁以上,难道官员嫖一个15岁的未成年女性就有脸说了?

这本身就是干部应该承受的东西,你拥有超过普通人的权力,那么就得接受更严格的标准,大致就是常说的“执法犯法,罪加一等”。换个普通人嫖娼了,鬼才有那个吊空去关注,食色性也。但是一个官员嫖娼了,人们至少也要骂骂咧咧两句:这也配当官,赶紧滚蛋。

所以,面对这种曝出来的丑事,靠“严谨”的解释真能守住形象吗?

完全不能。

第一,守住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假的、他们自以为的形象,在群众眼里,该哪样,就是哪样。

第二,一个官员的违法犯罪根本影响不了一个地方上的形象,你也太高看他们,太小看群众了。

第三,强行解释,最为致命。因为比起官员违法,遮掩毫无疑问是更丑陋的。比如上面这起政协主席嫖娼的事情,“解释”能带来的正面效果,还不如地方领导坦坦荡荡的接受采访,义愤填膺的骂一句:CTMD,没错,他嫖了,已经抓了,过两天我们一定把他嫖的具体过程全部查出来曝出来,好好让他出个名,具体到这厮几分钟,臭不要脸的老鼠屎。

毫无疑问,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几乎为零,更多都是“消息不实,被嫖对象14岁以上”的解释。

更更可笑的是,这位洞口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能在政协主席嫖娼被抓之后还出来接受记者采访,都已经超过了很多地方与那些地方上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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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柳山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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