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方|同事间一言不合就打架调解员依法调处获赔偿

佛山博睿社工 2023-12-05 09:36:44

调解有方 >>  第三十二期案例简介

调解社工:李润成 罗秀球

工作中与同事意见不和十分常见,但是一言不合就动手实属不该。2022年11月,在南海区DZ镇,一企业员工与同事因打架致伤,又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进一步引发矛盾纠纷。在厘清矛盾和耐心疏导下,最终这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事件回顾

为琐事发生矛盾,协商无果遂求助

童某与方某是南海区DZ镇某企业员工。2022年11月某日11时,上午的工作临近尾声,二人却因工作琐事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导致童某左侧腹部受伤。随后,童某到医院进行治疗,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为此与方某多次协商赔偿未果。无奈之下,二人来到社区民警中队申请调解,希望尽快解决纠纷。

>>化解措施

分析诉求,划定合理赔偿范围

“你得赔我1万元!”在社区民警中队,童某提出赔偿要求。方某认为,打架双方都有责任,应该自行负责医疗费用。二人情绪激动,再次陷入骂战。面对这一激烈场面,调解社工并未自乱脚步,而是迅速思考对策。

分析当事人诉求的合理性,是调解成功的关键。“您提出这一金额的依据是什么呢?”在调解社工的细致询问下,童某称尽管医疗检查费只有几百元,但还应获得误工费、营养费等赔偿。调解社工见机向童某普及法律知识,解释误工等费用的相关计算方式,希望其开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在一番斟酌后,童某愿意将赔偿金额降低。

以理相劝,各退一步解决纷争

“毕竟大家都是同事,以后还得经常碰面,不要因为这次事件而引发其他后续纠纷。”面对方某,调解社工向其解释治安管理规定,使其清晰认识到依据法律可能承担的后果。“我愿意赔偿!”在调解社工反复多次的安抚和疏导下,方某决定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等,并主动提出可在合理范围内提高赔偿额度。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方某当场向童某赔偿1000元。

专栏简介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责任使命。2017年开始,佛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先后承接了南海区区直部门调解项目、丹灶镇纠纷多元化解项目、里水金旗峰社区调解项目等,至今,约30名调解社工活跃在区-镇-村居三级的矛盾纠纷调处一线中,调解成功率达90%。

调解社工运用社工情怀与专业手法,通过融情于法的专业运用,柔性地处理、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的提升调解的成功率和满意度,令社会工作与司法调解两种助人的职业擦出更富有人情味、更接地气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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