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莲湖中央广场项目开工现场,挂出当地十几个政府部门祝贺项目开工大吉的条幅,引发网友讨论。记者从当地多个部门采访获悉,涉事地产项目所挂条幅是企业私自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到现场将条幅撤下,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对该地产公司进行处理。
从网友发布的图片来看,这些条幅中,不仅有财政、自规等政府职能部门,还有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面子之大,可谓少有。只是,当地有关方面回应,这是开发商的私自行为,那么,这些条幅,就不是开发商的面子大,而是开发商的胆子大。
开发商胆子大,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无论是已经成名的大开发商,还是规模不大的开发商,以及已经破产的开发商,相当一部分都是依靠“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做出来的。也正是因为都是“空手套白狼”,才会让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才会出现有钱就赚、无钱就跑的现象。只是没有想到,除了在玩钱上胆子大之外,在造势上胆子也如此之大,竟然在没有经过同意就将四套班子和主要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楼盘开工的祝贺单位,并用条幅一个个挂在楼盘现场。
可以想象,开发商敢这样做,也不完全是胆子大,而是想抓住目前地方政府迫切希望房地产市场恢复的焦虑心情,冒一次险。就算不能成功,预料地方政府也不会对自己怎么样。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在互联网时代,冒险的代价也是挺大的。一旦舆论发酵,就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想对其采取措施,舆论和公众也不会放过。可不,这些“假”条幅很快就通过网络传遍各地,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了。面对舆论发酵,地方政府不仅责令相关部门将条幅撤掉,还表态将按照法律法规对涉事公司进行处理。
问题来了,既然地方政府已经对此做出了表态,就不可能不依法对涉事公司进行处理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第2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而这家开发商在没有经过同意、且法律不允许这样打广告的情况下,将四套班子和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祝贺单位挂在条幅上,就是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除需要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外,还要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开发商的这次乱打祝贺单位条幅行为,显然是十分恶劣的,应当从重处罚,按照最高标准一百万罚款。
想拉大旗作虎皮,来为楼盘开工造势,心情可以理解。特别在市场比较低迷的情况下,想以这样的方式吸引眼球,来增强居民对楼盘的信任,从而让楼盘的销售状况好一些,也能理解。前提是,不能采用违法手段。一旦违法的行为被查处,虚假的帽子也被同步摘掉,企业形象也就扫地了,信誉全失了,广大居民就更加不可能对企业产生信任感,不会购买这种企业的房子,真正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必须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就是这家开发商并非真的不懂法,也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危险,说白了,还是地方政府对开发商太宠爱了,对房地产太在意了,从而给了开发商钻空子、冒险的机会和胆量。如果这个楼盘放在一年前开工,开发商敢这样做吗?借他几个胆也不敢,真的以为开发商永远都是胆大包天啊,绝对不是。
所以,透过此事,也不要只看到开发商的“无法无天”,看到开发商的无知无畏,还要看到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问题上是有软肋的,且被开发商死死抓住的软肋,从而让开发商敢做出超出企业边界、法律边界、道德边界的行为。且最终的结果,只要舆论不发酵,地方政府也不会对开发商做出过度处罚的行为。但是,衡阳的这次条幅事件,如果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对开发商采取点实实在在的行动,对开发商予以处罚,可能就说不过去了。而这,显然也是开发商自找的。所谓不作死、不会死,在这起事件上,也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