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是对人类社会中父母舐犊之情的一个写照。我们每个人都是儿女,也会是父母,那种对子女的爱是不能言表的。
在父母看来,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自己的子女受到别人的蓄意伤害。6岁儿子被杀凶手拒绝赔偿,求助无门,无奈之举下,单亲妈妈用硫酸泼仇家女儿,以此来宣泄仇恨,这个事件中谁对谁错?
一、事件起因及发展过程2006年11月25日,这个普通的一天,对于张家和韩浪而言,确是双双遭受罪恶的一天。
清晨的北京城,怀揣梦想的人们,忙碌的穿行于大街小巷,公交车上人们满怀激情,计划着今天的工作,为美好的明天奋斗着。
但是看似平常的日子,在一辆公交车上,却正在悄然孕育着一个,改变两个人命运的事件。
当公交车启动的一瞬间,一名叫韩浪的中年妇女悄然起身,毫不犹豫的拿着一瓶硫酸,径直泼向同车的一名乘客,她就是张家大女儿。
瞬间,车厢内恶臭连绵,张家大女儿的皮肤,在浓硫酸的强烈烧灼下,迅速溃烂,脸部严重烧伤,身体15%的烧伤。
当这一事件发生后,车内瞬间乱作一团。有惊声大叫的,也有镇定从容拨打急救电话的。
但是,有一个让人顿感奇怪的情况,那就是泼硫酸的韩浪并未立即逃跑,而是站在原地,似乎是等待着什么。
随后,韩浪从容地说:“你们报警吧,我不会跑”。
当警察赶到现场,韩浪从容淡定的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隐瞒和辩解。经过警察的仔细询问,才知道这件事的发生,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埋下了伏笔。
韩浪是一位单亲妈妈,原本是重庆农村偏远地区的一名普通人。而父亲为了能够收到高昂的彩礼,获取这笔可观的金钱,毫不顾忌女儿的拒绝,强行将韩浪嫁给了,村里一名大韩浪15岁的光棍。
婚后,韩浪的丈夫并没有对这个娇小的新媳疼爱有加,而是经常酗酒,乘着酒劲对韩浪进行家暴。
日积月累,丈夫更是变本加厉,对韩浪进行无休止的侮辱和拳打脚踢,更是连自己亲生的5岁儿子都不放过。
这样随意被折磨的日子何时才能是个头,或许离家出走,才是唯一的解脱方式。
于是,韩浪带着年幼的儿子亮亮来到北京,希望能在这里找到新的生活的希望。
然而,命运却对她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二、亮亮的死亡2005年4月24日这一天,阳光明媚。于是,亮亮就央求着母亲想独自出门去玩耍。
迫于儿子的天真和韩浪对儿子的爱,加之同村有很多同龄孩子,于是同意了亮亮的央求。殊不知,这将是母子俩之间的最后一次对话。
不知不觉间,天慢慢黑了下来,但是韩浪始终未见到儿子的身影。于是,发动全村的人协助寻找儿子,但始终没有找到儿子的踪影。
就这样,韩浪在焦急中等待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一早,村口的枯井边聚集了很多人,韩浪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儿子的尸体竟然在这口枯井中。
最为让韩浪心痛的是,见到儿子衣服破烂不堪,满身伤痕,明显有与人发生过激烈争执打斗的现象。
从亮亮被井水泡的浮肿的脸部表情中,不难看出其惊恐的表情,可以想象亮亮在死前经历了怎样的折磨,忍受了多么大的痛苦。
在周围人帮助下,韩浪拨通了报警电话。
在警方介入调查之后,经过法医的鉴定,确定亮亮是因为脖子被人强行掐住,造成缺氧而死亡。
经过警察走访调查,种种现象指向邻居张家的儿子小强。最终锁定目标,经过调查和盘问,造成亮亮死亡的凶手,果然是邻居家的13岁的男孩--小强。
在经过警方调查审讯中,小强将整个事件过程描述了出来。
事件起因是两个小孩子,因为一点小事情发生了争执。于是,小强嘲笑亮亮是个没爸爸的野孩子。亮亮虽然年纪尚小,但是性格要强,出于本能的,对自己进行保护,最终两个小孩子打了起来。
但由于小强年纪大一些,一把掐住亮亮的喉咙,不知不觉间,亮亮就因为无法呼吸,从而失去了生命体征。
小强为了掩盖事实,于是将亮亮的尸体抛弃在村口的井中。为了不被尽快发现,还往井里丢了几块石头,防止尸体漂浮在水面。
三、复仇火焰燃起在多次寻求赔偿无果后,韩浪的复仇心理逐渐滋生。在这期间,韩浪多次上门索要赔偿,但是张家拒不支付。
无奈之下,韩浪寻求法律援助,但是因为张家转移了资产无法执行,事件因此被搁置。
于是,她想着要用自己的方式去讨回公道。于是,她选择了向张强的姐姐——小雪复仇。
2006年11月25日,韩浪在公交车上向小雪泼洒了硫酸,导致小雪身体多处被严重灼伤,面部毁容。
在审判中,韩浪承认了自己的这一极端作为。
这一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响,很多人对韩浪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她是被逼无奈才会采取极端方式。
但也有人认为,不管怎样,不应该去伤害无辜之人,这样的行为和加害者有什么不同。
四、事件结局在这个事件中,韩浪采取通过泼硫酸的方式,向张家大女儿报复。此举动不仅仅造成了张家大女儿脸部烧伤和身体15%烧伤。
也对乘坐这辆车的邻座乘客,造成了伤害,整个事件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但因为没有及时的进行妥善处理,从而导致整个事件牵连到更多的无辜人员。
在最终的审判结果中,韩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共计70余万元,赔偿张家大女儿36万元,其余三名无辜受害乘客各获赔偿12万元。
更令人咂舌的是,韩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接受了判决处罚。为了服刑,韩浪打掉了怀胎三月的孩子,又是一条生命被无辜受害。
六、自我反省与启示在日常的生活中,矛盾纠纷都会无形之中,对一方造成伤害,如果以极端的方式处理,往往会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
这件事的发生、发展以及最终的处罚结果,都是令人心惊和唏嘘的。
事件发生伊始,张家都是以自我利益为最高利益,完全忽视了韩浪丧子之痛的焦灼之心。
尽管历经了法律的裁判,但是张家并未将决定执行到位,这也就导致后期的韩浪复仇之心急切。
事件中,张家儿子小强意外造成亮亮的死亡,那么在最终的事件处理中,张家既然同意了这个事件的处理方法,就应该及时足额的将赔偿金额支付到韩浪手中。
就算拖欠赔偿,也不应该侮辱韩浪,转移财产,而这就致使韩浪彻底点燃复仇之火,从而采取极端手段,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在此事件中,我们认识到,当面对不公和人格受到侮辱时,应该采取正确和合法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诉求,不能采取过于极端的方式,致使更多的无辜的人遭受牵连。
作为受害方,本就是事件中的弱势方,那么就应该被及时慰藉和照顾,施害方就应该及时准确的将赔偿支付到位,对受害者进行心灵上与物质上的弥补。
而作为非受害方,在事件中已经是对韩浪的心理造成了严重伤害。判决后,韩浪唯一的心灵寄托就是这一笔赔偿。若张家及时支付到位,也能让韩浪感受到认错的态度,势必会减少韩浪的仇恨心理。
如此,这个事件将会偃旗息鼓,不会继续往更加严重的状态发展。
无可厚非的是,对于韩浪这样的受害者,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理解。同时也应该加强对于未成年犯罪者的教育和监管,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结语综上所述,这起硫酸泼人事件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的伤痛。让我们看到了单亲妈妈的绝望与复仇心理,也让我们反思了社会对于受害者保护机制的缺失。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受害者提供更加有效的帮助和支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强人性教育。
让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去感化更多人,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给予更多的爱和包容,让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于未成年犯罪者的教育和监管,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但是,韩浪事件的发生,让我们站在了法律和道德的对立面上,在内心中,始终是对韩浪包有同情之心。
事件发生了,是存在的既定事实。面对人和事,我们需要给予彼此更多的包容,更多的冷静。从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
也希望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相互基于关心和包容,让世界充满爱。
参考信息:
6岁儿子被杀凶手拒绝赔偿,单亲妈妈用硫酸泼仇家女儿,谁之过
不公平,人家孩子死分文不赔,拨点硫酸反要人家赔真太不公平应该弄死女孩才对
应该把那条十三岁的狗阉了再剁掉四支就完美了!
应把十三岁的小恶魔抓出来宰了
泼他儿子。
错就错在不该泼她女儿,要泼他儿子,总的来说能削点气
整错对象了
惩恶不净就是帮凶
唉,那个大女儿有点无辜啊[无奈吐舌]最应该把那个13岁的男孩拉出来泼硫酸!!!还有他爹妈也是!
不应该伤害无辜,应该泼那个杀人的狗崽子和他的禽兽父母
为什么不找正规的警方报警?
人怕伤心,树怕伤根!
是真不知道谁之过吗?是赔偿的问题吗?是人性的问题,审判了罪行,却放纵了丑陋的人性。
上次那三个恶魔后面就没消息了,后面怎么判的
人善被人欺
都特么畜生。
应该把小崽子宰了,把事搞大,就有人管了
吃大亏了,还自愿打胎后服刑??????凭啥
有身孕不会判刑立即执行,更不要说打胎服刑了!这个胎儿父亲是谁?既然是受害者要求赔偿,法院无法刑事立案,但是民事赔偿还执行不了?
张家一点处罚没有吗
欺负你是外地人
应该连那一家子一起泼
为母则刚,可惜女子体弱。为母亲点👍🏻!
赔偿1分也都拿不到,这个结局扯平?
那她儿子死亡这起事故,是怎么判决的!
我觉得她吃亏了,得把他家儿子也撅了才对!!!!!![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神经病,你报复不找罪魁祸首也不找他的监护人,人家姐姐真倒霉了
这就是教弱者如何报复,打不过你,骂不过你,法律又向着你,那又如何?我一瓶98%浓硫酸泼下去,试问谁能挡得住?
法院干嘛吃的?明知道转移财产了,不会强制解除?追偿?
怎么不去泼凶手?找不到了?
孩子没了,某种情况下不需要赔偿,无论是任何年龄,都应该以命抵命。生命有了价格,钱就有了生杀之权。
一牙还牙,一分不拿。
应该泼他儿子哪,
邯郸那三个小恶魔怎么样了?不开玩笑,那三个小畜生判决结果影响着我以后教育孩子的方式
公理在一半
应该对那个十三岁的小孩下手 怎样都不过分
直接了结他儿子就行
硫酸去哪里可以买?
不用强调未成年人渣意外造成未成年人死亡,你看到了?
张家赔偿了吗
你也可以一分不给
支持对对方的报复,对无辜的人,确实不应该
你都能蹲人家姐姐了,为什么不直接蹲凶手呢,弄了他姐姐,他也不会有什么伤害。
知道为什么不直接对凶手下手吗 因为这就叫 报应
这个妈妈太傻了 应该泼那个男孩,他是凶手,而且是男孩
如果针对对方儿子,估计舆论支持更大些
女孩是无辜的,麻烦泼本人
教育之过
恩怨不能结,
那种男孩长大肯定是祸害
冤有头债有主吧,该对男孩出手的
无赢家。
冤有头债有主啊,泼人家女儿就不可怜你了
呵
不应该对女儿下手的,应该直接把凶手杀了[静静吃瓜]
一个人绝望之下,没有对错了!只有复仇……
就应该直接把他俩点了,让他们一家团聚不好么,
泼的好,,希望这家的人或者这家的亲戚看到这条评论,去告诉他,
杀人偿命
杀人偿命
邻居就是仇敌
要泼应该泼那个凶手呀!!!
女人确实办不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