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和评议,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转设为广西工业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民办本科;2013年8月,广西以“北航北海学院将与合作方探讨新的办学体制”为由将学校当年招收的200多名新生全部分流到其它大学,学校自此停止招生。
此前,北海市政府曾多次发文支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合并转设,并拟定新校名为“广西海洋学院”↓↓↓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公示:拟向教育部申请批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合并转设为“广西海洋学院”,性质为公办。
2022年12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合并转设事宜纳入《广西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
2023年11月,北海市教育局发文提及:北航北海学院各项办学条件已基本达到转设要求,目前正在向教育部申请评估验收。
2023年12月,广西教育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问询时表示: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正对照独立学院转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建设,待条件成熟后自治区教育厅将再次启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转设申报工作。
2024年8月,北海市人民政府在《关于2023年北海市本级决算的报告》中提到:支持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
2024年10月,北海市委书记蔡锦军在全市教育大会上强调:推动北航北海学院与桂电北海校区合并转设工作。
此次公示,意味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不再参与北航北海学院的转设工作,这样一来,北海市不仅保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还拥有了自己的公办本科高校。
桂电北海校区设有海洋工程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点,其退出或让原定的“广西海洋学院”失去了关键的学科支持。北航北海学院未开设海洋类二级学院及相关专业,但本身有一定的工学基础,这或许是办学方向由“海洋”转为“工业”的原因之一。
独立学院转设公办
转设公办是很多当地人、学生梦寐以求的,但过程却并不简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独立学院转设为公办要至少满足2个条件:
①无社会举办方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无社会举办方指公办高校单独举办, 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简言之,不能有社会力量的参与。
②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换句话说,独立学院要想吃上“公家饭”,需要地方政府有意愿和能力负担其办学成本,给钱、给地、给编制等。
除了上述条件,独立学院本身也需具有足够的办学实力,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科研水平、基础设施等方面“全面达标”。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全文如下(滑动浏览)👇
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为做好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保证普通本科学校设置的质量,现就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和大学)的设置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设置标准
(一)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称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
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
(二)学科与专业
1.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学院的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
2.称为学院的其主要学科门类中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
(三)师资队伍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力量,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4。
2.称为学院的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人。
3.称为大学的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
(四)教学与科研水平
1.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力量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评估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对申办学院的学校是指高职高专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称为大学的学校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普通本科学校应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称为大学的学校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
(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
(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
(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五)基础设施
1.土地。普通本科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学院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
2.建筑面积。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达到30平方米以上。称为学院的学校,建校初期其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5万平方米;普通本科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20平方米,人文、社科、管理类应不低于15平方米,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仪器设备。普通本科学校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理、工、农、医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院校应不低于3000元,体育、艺术类院校应不低于4000元。
4.图书。普通本科学校生均适用图书,理、工、农、医类应不低于80册,人文、社会科学类和师范院校应不低于100册,体育、艺术类应不低于80册。
各校都应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5.实习、实训场所。普通本科学校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学实践、实习基地。以理学、工学、农林等科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以师范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以医学专业教育为主的学校至少应当有一所直属附属医院和适用需要的教学医院。
(六)办学经费
普通本科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七)领导班子
必须具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条件要求,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领导班子。
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的普通本科学校,在设置时,其办学规模和有关条件在要求上可以适当放宽。
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应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学校名称
1.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
2.设置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层次、类型、学科门类、教学和科研水平、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3.校名不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不以个人姓名命名,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
4.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
三、设置申请
1.教育部每年第4季度办理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3季度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次审批时间办理。
2.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审批,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请建校招生。
3.设置普通本科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其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类型、办学定位、学科和专业设置、规模、领导体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2)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本地区高等教育的布局结构;(3)拟建学校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校园基本建设规划;(4)拟建学校的经费来源和财政保障。
4.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普通本科学校的,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5.普通本科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拟要求“去筹”、正式设立的普通本科学校,须在其正式批准的筹建期满后,由其主管部门向教育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
6.凡提出设置普通本科学校的申请,在经由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未通过教育部形式审查或未通过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的学校,若仍需设置,需在下次由学校主管部门重新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凡未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教育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主管部门。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普通本科学校设置问题的文件与本《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总的来看,大学比学院的要求高
因难度较大,独立学院真正转设为公办的只在少数,全国自2019年以来只有不到30所最终转设公办,尚没有广东高校。
当前,不少其他独立学院也在争取转设为公办院校,比如: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9月13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一则公示: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民办)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绍兴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1年2月,东南大学、扬州市人民政府举行签约仪式,明确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将转为扬州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2023年1月,扬州市在2023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推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迁址转设。2月,在生态科技新城召开的一次会议透露: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转设后的校名暂定为“扬州理工学院”。
2024年1月,官方在回复网友问询时表示“扬州理工学院搬迁任务已完成”。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1年11月,《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印发,其中提到,推进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转设为江苏戏剧学院,性质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2023年1月,扬州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推动江苏戏剧学院落户。
广东1所独立学院有望转公办
今年7月,有网友向中山市12345提问,能否将现有中山民办大学升级为公办?或重新设立一所新的公办大学?
对此,官方回复称:中山市地域范围内只有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性质上属于民办,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在理论上是有可能通过转设成为公办的。
关于“是否有机会和途径重新设立一所新的公办大学”的问题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是否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教育规划;二是中山市的财政是否可以支撑新办一所公办大学。
中山市作为“广东四小虎”之一,没有一所自己的公办大学成为不少市民的遗憾。现有的独立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前身是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特殊的背景让不少人觉得转为公办也合情合理。
学校其他转设消息如下:
2021年1月
网上曾有一份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转设方案》流出,其中显示:电科大中山学院将与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合并,转设为公办职业教育类本科,转设后的名称为广东开放大学(广东技术职业大学)。
此消息未经官方确认,引发广泛关注。
2021年6月
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推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转设。
2023年12月
有网友在省教育厅网上信访大厅咨询电科大中山的转设进度,对此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回复称:已拟订转设方案供市政府决策参考,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做好独立学院转设或更名工作。
同月,面对类似提问,校方表示:目前中山市关于学校转设的具体方案尚未公布。暂未接到上级启动学校转设工作的具体通知。
2024年9月
电科大中山学院召开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调查研究启动会,院长徐建华表示:未来五年,学校要锚定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聚力推动学校转设。
今年,电科大中山学院在广东普通类(物理)最低投到482分/180408名,为203专业组,内置应用化学、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3个专业;普通类(历史)只设205专业组,含金融学等15个专业,最低投到475分/56386名。
广东独立学院转设情况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独立学院都将进行转设,主要的转设路径有3种:①转为民办;②转为公办;③终止办学。
广东共有17所独立学院,其中12所院校已完成转设更名,1所(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将在今年(2024年)终止办学。
除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外,另外3所独立学院已基本确定了转设方向: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拟转设为广州第二外国语学院(广东省教育厅已在2023年12月1日公示,待教育部批准)。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已于今年停止招生,原用地用于建设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学校拟迁址江门市恩平办学,命名为南粤学院(暂定),性质为民办本科,计划总投资超100亿元,规划在校生规模3.6万人,预计2026年开始招生,详情点此看。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拟转设为广州传媒学院,目前各项办学基本条件已达到转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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