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烧香拜佛、算命看风水,党员如果参加算是迷信吗?
答:
一、条文的规定和主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二、适用要点
其三,从主观要件来看,组织、参加迷信活动和个人搞迷信活动者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活动是具有迷信性质的,是和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精神相背离的,仍积极主动实施;第三款规定的不明真相参加迷信活动者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应该预见到活动性质属于迷信,但因心态上疏忽大意未能辨别其真相,未能认识到参加活动的危害性。
三、相关法规和纪法衔接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强调,“坚决防止不信马列信鬼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另外,如果利用迷信活动实施诈骗钱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的,需要追究相关人员党纪责任的,应当适用《条例》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解答专家
王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
来源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