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对方全责有保险,自己休养期间,老板少发工资怎么办?

浅显易懂商业 2024-08-22 01:43:19
在知乎看到一个问题:

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上班通勤打了4次车,保险公司不赔偿这部分费用,是坚持主张起诉还是接受现在的结果?

具体的描述如下图。

交通事故受害人,对于保险公司不赔偿“交通通勤”部分的费用耿耿于怀的。

实际上,我个人感觉这个赔偿方式,和王佳佳律师判决的交通事故案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就是保险公司未能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所有的经济补偿的主张。

所以,这次事故的受害人要提起诉讼,我觉得是明智的选择,但是如果不能够得到满足是否会再发生王佳佳法官案件呢?这是未来的事情,我们无从得知。

回到题目,我们聊一聊这个案子的本质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有保险,自己担心休养期间不上班,老板会少发工资怎么办?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交通事故对方赔偿有哪些项目,以及这次的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事故。

1、交通事故对方赔偿有哪些项目?

毋庸置疑的是: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或主责方赔偿的项目,包括了:医疗险、必要的外地就医交通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

误工费:包括住院期间的误工费,以及医生建议的休养期间的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所以,这个案例中,交通事故受害人完全可以休息,然后让对方赔偿误工费,而不是自己上班,让对方报销交通费。

并且在实务中是有操作空间的,具体这里就不细说了,欢迎私聊或咨询 。

2、这次的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事故。

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①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两种情况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论上都属于工伤事故,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或工伤补偿的。

如果文章开头的案件中交通事故受害方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的话,那么这就属于工伤事故,在家休养期间,公司的老板是要给交通事故受伤者付工资的。

所以,开头案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伤者”过于关注了老板的利益,而忘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的。

这也提醒,我们所有人,在发生非己方主责或全责的交通事故后,能住院就住院,能休养就休养。完全按照医生的建议来,不要自己考虑太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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