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又迎来了一波利好!
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在此之前,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则为100万元。
此外,通知还表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其他贷款条件及要求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