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子女入学挂钩,不合理!

菠萝蜜叶 2024-02-27 09:19:35

看到一则报道,江西崇义县出台“零彩礼”“低彩礼”家庭礼遇机制。其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礼金为零或不超过3.9万元(不含返还礼金和嫁妆折价),子女(含农村户口)持礼遇卡可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第一顺序择校入学。

反对高彩礼,这算是社会主流共识。官方也在出台各种措施,希望能够遏制高彩礼的社会乱象,营造良好的社会风俗。当地提倡和推崇“低彩礼”“零彩礼”,想要推进婚俗改革,初衷是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将彩礼与子女入学挂钩,那是有点矫枉过正,极不合理。

从法律层面来说,受教育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极其重要的一项权利。对于宪法赋予的权利,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或单位随意以各种理由进行限制,或者自行发布相应的规定予以限制。这种权利的限制看起来好像有法有据,但本质上就是违反宪法的行为。

再一方面,这其实还有点连坐的嫌疑。

虽然低彩礼和零彩礼是予以正向奖励,但有优先,但必然就有人受到影响。这种予以部分人员或群体的正向奖励,其实就是对其他人员的变向限制,也是有点连坐处罚嫌疑。而且彩礼的问题,并不是子女的问题,彩礼问题多数是男女双方父母收取,甚至都不算男女的问题。但最后,我们让没有收取到彩礼的人来承担这个后果。

去年年底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专门谈及连坐问题,认为地方机构限制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权利,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也不符合宪法中有关公民义务与权利的规定,叫停各地连坐限制。

法治思维,对于老百姓很重要,但对政府及行政部门更加重要。老百姓就算不懂法,只要按道德约束做事,问题也不大。但握有权力的时候,如果不懂法,那就很可怕。中央一直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希望各级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而只有相应的人员及单位能够依法行事,才能有效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 阅读:0

菠萝蜜叶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