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反锁家中,家长向消防员求助。
可消防员准备破门时,家长却表示房门6000多元买的,非常贵,竟要求消防员从高空翻窗进去。消防员:从28楼翻窗太危险,孩子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我们不会铤而走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这天早上,李先生去楼下取快递,可出门忘了带钥匙,等回来发现进不去了。家里还有一个2岁的孩子,李先生有些着急,就敲门想让孩子将门打开。可小家伙根本听不懂,反而被吓哭了,李先生这下更着急,赶紧找来物业和开锁师傅。师傅看了看这门,表示这门的精度太高,他开不了,但是可以将门锁撬开。但李先生一听不同意了,“不行不行,这门我还6200块钱买的呢,这门锁可不能撬。”“这都什么时候,还惦记这门的。”开锁师傅也没办法,只能让李先生找消防吧。消防员赶到后,迅速评估了现场情况,认为直接破门是最快速、安全的救援方案。可就在他们准备实施时,李先生又出来阻止,“不行不行,不能破门,这门很贵的,你们不是能从上面吊绳翻窗进去吗?破窗就行了。”消防员耐心解释:“若是孩子处于生命危急状态,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采取任何手段救援,但眼下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破门,翻窗是很不安全的选择。”消防员还说,“而且这是28楼,在孩子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我们不会铤而走险的。”经过一番劝说,李先生最终点头同意破门。
短短几分钟后,门被撬开,消防员迅速进入屋内将孩子安全抱出。小家伙因为惊吓和长时间被困,出现了轻微脱水,但所幸并无大碍。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李先生阻拦消防员破门是否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救援任务的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警告或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处以拘留。”消防员的首要职责是确保生命安全,在发现儿童被反锁在屋内后,判断现场没有更安全的方式进入,制定了破门救援方案,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专业决策,不应因物品损坏而受到阻碍。李先生的行为若造成救援延误和风险加大,可能会因阻碍消防员执法面临处罚。那么消防员是否有义务采取危险手段应对非紧急状况?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人员应当按照危险程度和紧急性决定采取的措施。如果现场情况未达生命急救的紧迫状态,则没有义务执行高危作业。”破门是安全且有效的救援手段,因此消防员选择了不冒险采取高空翻窗作业,符合安全规范和职业道德,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任何不必要的高风险作业不仅违背了职业规范,也超出了合理救援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