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徐昕:盘锦案与我无关,对造谣者已报警

简划 2021-08-12 17:51:02

近日,辽宁省盘锦公安发布律师周筱赟、聂敏涉嫌寻衅滋事的警情通报,引起公众关注。8月7日,自媒体“瓜尔佳”发布文章《开创先河!北方小城警方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南方网红和北京知名律师带回监视居住》,前媒体人褚朝新指出该文作者提及“还有一个人,和这起案件有点牵连,看到滕若寒、周晓赟、聂敏等人被带走,怕了,跑了”,涉嫌泄露侦查秘密。

律师徐昕辟谣

2021年8月5日,盘锦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盘锦公安机关在办理滕某荣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滕某荣之子滕某寒与律师聂某、周某赟共同策划,由聂某提供素材,滕某寒提供报酬给周某赟,由周某赟在境内外互联网上发布散播编造的虚假信息,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

盘锦警方这份通报中披露,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包括两名律师及滕某荣之子滕某寒。

而“瓜尔佳”公号引起争议的那篇文章中提及,除了通报中的三人,警方还要抓捕另一个嫌疑人,并描述其“临行前,他带着哭腔恳求经常在网络上摇旗呐喊的律师,一定要把这事儿炒起来,给盘锦警方施压,就说因为发出检察官‘雷人’视频,被盘锦警方认定为虚假消息,他们就跨省抓人,让舆论炒起来,让东北小城的警方吓破胆,这样才能解套!”

8月10日上午,知名律师徐昕在朋友圈发文表示,上述公号作者文里提及的“那个人”,曾委托自己关注该案。此评论截图经过多次转发,引起业内热议。

律师徐昕(资料图)

“辟个谣,我不是那篇文章中指称的‘第四个人’。”8月10日晚,徐昕向大白新闻表示:“文章中提到的那个人,委托我关注该案,我们聊了两次语音,每次都只有两分来钟。结果‘瓜尔佳’账号文章中将我称为‘经常在网络上摇旗呐喊的律师’。”

8月11日,某自媒体号发文称,北理工教授徐昕与周筱赟、聂敏一起参与盘锦事件。

徐昕投诉的自媒体号内容截图

徐昕对此表示,他已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投诉该自媒体推送内容不实。徐昕亦称,他注意到该公号发布大量煽动性时政信息、评论,头像冒充王宝强,他希望公众号运营平台依规处理,并保留追究上述账号运营者的法律责任。

8月11日下午17时,徐昕的助理透露,就某自媒体公号诽谤事件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派出所报警。

撰文: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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