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少要养老金的农民,声社保费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对于农民不公平,应该取消或者农民也应该不缴费“视同缴费”领养老金。这些人的想法是公平的吗?有可能实现吗?
负责任的说,在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改变成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政策实施以前,原来不能退休,没有领取退休工资资格的人,是永远不可能有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这不但合理合法,而且非常公平公正。
其实国家从51年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时候,就制定了由企业职工的工作单位,从职工创造的价值中,必须提取“劳动保险基金”为职工集体缴劳动保险费发退休工资的制度。
在91年,国家为了逐步在全社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就必须废除原来的企业为职工内部保险,集体缴费发退休工资的制度。而改变成为了企业和职工共同保险缴费,全省职工筹集的缴费都上缴汇集到当地劳动保险管理部门,由劳动保险部门共同给全省职工发退休工资的省级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制度。在这个改革过程中,企业职工原来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缴费和资格当然不可能作废 ,需要做一个法律上的衔接和安排。
所以国家为了将退休工资制度和养老金制度进行合并,就规定了企业退休职工原来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领取养老金。而91年以前已经退休的职工,当然不需要再缴费,可以把领取退休工资改变成为领取养老金。国家颁发的《国发【1995】26号文》,就对于“视同缴费年限”制度和退休职工由领取退休工资改变为领取养老金的制度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这就是企业退休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制度建立的原因和历史依据。
现在网上一些农民,为了要养老金。听信几个没有退休职工退休工资和养老金改革基本常识的人断章取义的造谣欺骗忽悠,把国家社保法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制度,断章取义解释为“”没有缴费视同缴费”,以此作为国家对于农民不公平的理由,要求国家给农民不缴费视同缴费发放养老金。
但忽悠农民“视同缴费年限”是不缴费白得养老金的人。他们要么不懂,要么是故意误导农民。从来不解释为什么退休职工在91年以前已经由单位缴费发放了40年的退休工资,国家要把企业退休职工原来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连续工龄”作为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而农民不管是人民公社集体还是农民自己,都没有一分钱,没有一年给农民缴费发放退休工资的“连续农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国家拿什么给农民“视同缴费”?
如果没有任何可以领取退休工资的资格的“连续工龄”作为法律依据的农民,可以不缴费视同缴费。那么全国各行各业原来不能领取退休工资资格的人 ,当然也应该都可以不缴费视同缴费领取养老金。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国家社保法可以作废,国家社保部门可以撤销 ,由国家民政局按照身份证每个人直接发放养老金了。
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逐渐发展起来。如果没有95年衔接退休工资制度和养老金制度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规定,当时社会保险制度就无法建立和推行。也就没有2010年国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让现在的农民工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待遇的制度的建立,现在的农民会没有一分钱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