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7/2020號行政法規
許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以下面額及限額的澳門元新紙幣:
(一)拾圓:八千万张
(二)貳拾圓:一亿二千万张
(三)伍拾圓:五千万张
(四)壹佰圓:八千万张
(五)伍佰圓:二千四百万张
(六)壹仟圓:一千二百万张
一般特徵
一、紙幣正面具有下列一般表面特徵:
(一)以“南獅”為主要圖案,其右方為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大廈;
(二)主要圖案的左方有一條垂直開窗安全線;
(三)左方印有水印,水印圖案為一朵荷花,其上方為紙幣面額的阿拉伯數字及葡文表述;
(四)水印的左方為垂直式號碼,而水印的下方為對印圖案;
(五)右上方為中國銀行的行徽和“中國銀行”的中葡文字樣;
(六)右方為南獅的動感光亮圖案;
(七)右下方為紙幣面額的阿拉伯數字及中文表述,其上方為橫向式號碼。
二、紙幣背面具有下列一般表面特徵:
(一)左方印有下列中葡文字樣:
(1)“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 澳門”;
(2)“根據第17/2020號行政法規”;
(3)代理發行機構一名或兩名代表人的職銜及複製的簽名;
(二)左上方為紙幣面額的阿拉伯數字及“澳門元”的中葡文字樣;
(三)右上方為中國銀行的行徽和“中國銀行”的中葡文字樣。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賀一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