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阳春市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阳春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收回)公告,拟征收位于阳春市马水镇集体土地50.1583公顷,收回马水镇国有土地0.0093公顷,共50.1676公顷;征收位于阳春市陂面镇同乐村集体土地2.7206公顷,收回陂面镇国有土地1.0036公顷,共3.7242公顷。
01
春府通[2024]2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春市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
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征收位于阳春市马水镇马水村上南山、下南山、上塘、新垌经济合作社,马水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50.1583公顷;收回马水镇国有土地0.0093公顷;共征收(收回)土地50.1676公顷。
公告文件
地块红线图
用地批复文件
02
春府通[2024]3号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春市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
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征收位于阳春市陂面镇同乐村新北经济合作社、同乐村新南经济合作社、同乐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 2.7206公顷;收回陂面镇国有土地1.0036公顷;共征收(收回)土地3.7242公顷。
公告文件
地块红线图
用地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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