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显示,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保障持卡人信用卡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等规定,特对信用卡资金(包含信用卡透支资金及各类分期资金)用途进一步重申如下:(一)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提取现金,或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套取现金;(二)不得用于房地产及其相关领域,如购买房产、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车位、缴纳房地产税费等;(三)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权、期货、理财产品、投资性贵金属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四)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及其相关领域,如在自有商户交易、购买原材料、烟草批发、缴纳经营性税费等;(五)不得用于博彩领域,如购买彩票、赌博等;(六)不得用于购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如分红型保险、万能险等;(七)不得用于偿还欠款,如偿还信用卡、房贷、消费贷等;(八)不得用于其他限制或禁止性领域;平安信用卡要求信用卡资金仅限于个人日常消费使用,若信用卡资金用于以上或其他非消费领域,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此外,对于因持卡人违规用卡、出现监管机构规定的或平安银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平安银行将有权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分期提前结清交易限额、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提前催收还款、关闭商户交易权限等风险管控措施。持卡人要妥善保管与信用卡交易相符的有效凭证(如增值税发票、合同等)以备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