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诡辩!狗主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狗主诡辩:我们无责

林子不小 2025-01-04 17:13:02

没牵住狗绳致使路人遭遇车祸身亡,你觉得狗主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

有人会说:“如果这样都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以后还了得。”

可狗主却不这么认为,狗主觉得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并且他们觉得路人的死亡应该是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

大家听听狗主的诡辩,简直是奇葩至极,这说的是人话吗?试想有几个人会故意寻死的,毕竟大家都明白好死不如赖活着。

狗主为何要如此诡辩呢?

我们先来看事情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来评判。

狗主没牵住狗绳致使路人遭遇车祸身亡

近日,据报道,分享了一起狗主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的案子。

事发于2023年9月的一天,狗主谭某夫妇在遛狗时没牵住狗绳,于是狗迎面跑向路人陈某某,陈某某对此受到惊吓,为了躲避狗狗一时惊慌跑到机动车道,恰巧被林某驾驶的轿车给碰到了,路人陈某某身亡。

事后,陈某某的亲属认为狗主应该承担责任,于是把狗主告上了法庭,要求狗主承担相关的责任。

此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在二审期间经过法院调解,近日,最终双方达成了45万的和解赔偿。

可在赔偿达成前狗主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据报道主人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

那么狗主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狗主诡辩:路人身亡是路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

我们在媒体透露的信息当中发现狗主有一段辩解的说辞。

“我们出门前给狗拴了狗绳,只是在行人稀少的人行道才没有牵住狗绳。事故发生前后,狗一直在我们身边,我们已经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了。狗没有对陈某某造成危险,她却快速跨越跑进机动车道,她的死亡是由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我们觉得自己不该担责。”谭某夫妇辩解道。

通过狗主的这段辩解,我们能够明确事发时狗主确实没有牵住狗绳,无论是人多还是人少,这都不能掩盖狗主没牵住狗绳的事实,这点狗主自己承认了。

人多或人少这不能当成不牵狗绳的理由。

另外狗主声称,事发时狗狗一直在其身边,如果真的在其身边,没有发起任何危险的动作或者危险信号,试想有那个路人会如此惊慌呢?就算是畏惧狗的人,顶多也就是停在原地不动吧。

从这一点来分析,狗主所述的理由是不太符合常理的。

然后我们再看狗主认为路人的死亡是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这个辩解更是奇葩至极。

如果没有危险,谁会从人行道跑到机动车道?难道路人陈某某不知道机动车道存在危险吗?此外说路人是故意跑到机动车道的,难道路人陈某某是吃饱了撑的自寻死路吗?明显这更是不符合常理的。

活的好好的,谁会想不开呢?这个说辞明显就是一种诡辩,无非是想要逃脱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广州日报报道主人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

狗主赔偿45万

狗主在法院人员释法后,狗主愿意主动赔偿45万,这说明狗主明显知道自己存在理亏的情形。

如若不存在理亏情形,狗主肯定是不愿意拿出来45万来赔偿受害者家属的,反而会一刚到底。

事实狗主赔偿受害者家属45万着实不冤,如果一开始狗主就牢牢抓住狗绳,试想还会有后续的事情吗?答案明显不会有后续的一系列的事情了,也不会发生路人为躲避狗惊慌跑到机动车道遭遇车祸的事情了。

没牵狗绳遛狗这就是一种“危险”。人可以管控自己的行为,可是畜牲不会,畜牲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给他人带来危险,所以才需要人来进行管控。

这件事对于狗主来讲只是损失了钱,也就是45万而已;而对于路人陈某某来讲失去的却是一条生命,这样相比较起来,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网图判决

网友点评

我们再来看看网友对于这样一件事情的看法。

有网友点评说:“早就说过你们这些养狗的人,遛狗要100%注意力集中在狗身上,而不是一边遛狗一边看手机,一下牵绳一下不牵绳,你凭什么放松?你遛狗你有什么资格放松?”

有网友点评说:“有很多人是非常怕狗的,狗向自己跑来当然会慌不择路。而且明文规定遛狗要牵狗绳,自己不牵,承担责任是应该的。”

有网友点评说:“真的很烦这些养狗的人,你说他宝贝吧,他不牵绳;你说他不宝贝吧,丢了就会在群里反复发图找,真的挺烦人的。”

网友点评主人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

有网友点评说:“只要狗主伤害到人的新闻就总是特别少的关注。”

有网友点评说:“才45万一条命?直接导致身亡了。”

有网友点评说:“只是在行人稀少的人行道才没有牵住狗绳和我们已经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了,这两句话让狗主看看说的可笑不?”

此外也有养狗的网友认为:“自己虽然也养狗,但是特别讨厌哪些遛狗不牵狗绳的人。”

网友点评主人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

综合上述评论的观点,遛狗不牵狗绳这就是最大的问题,结果因为狗主的不负责任从而导致别人失去了一条生命,这就是大家最不能容忍的。

对于狗主的诡辩,这就是一个圆不全的谎言,恐怕到最后自己都不会相信。

写在最后

通过这件事,我们能够清楚的了解到,这件悲惨的事情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狗主遛狗是不牵狗绳。

再通过狗主的诡辩言语,明显的能看到狗主的说辞是违背常理的,另外,我们也能够清楚了解到狗主是没有清楚认识到自己应负的责任亦或是想方设法逃避自己的责任。

虽然最后狗主为此付出了45万的经济赔偿,但是这个赔偿多多少少有些令人唏嘘。

唏嘘的不是赔偿钱多钱少的问题,问题是一直都在强调遛狗要牵绳,养狗要负责,可就是有人不听劝,非得任意妄为,漠视他人安全,最后酿造了这样的惨剧。

其实大家并不是反对爱狗人士养狗,只是反对遛狗的人不牵绳的这种恶劣行为。

试问,如果仅仅用民事赔偿真的能够警醒哪些遛狗不牵绳的人吗?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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