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六十七讲

书画艺术档案谈文化 2024-05-24 09:23:29

王贵来老师带您解读《中国书法批评史》第六十七讲

第四章张怀瑾的书学与盛唐浪漫精神

第六节 张怀瑾关于“不师古法”与“师法自然”

张怀瑾在论述中,他阐述了自己的书法理念:“我今日所创,并非拘泥于古人的法则,而是探寻文墨的奥妙,探寻万物之精髓。”这一观点显得尤为前卫。鉴于张怀瑾对古代书法发展史的深刻理解,他自然能够洞察到,历史上备受赞誉的书法家们,绝非仅凭模仿他人而获得成功。他们往往先开创自己的风格,而后才因循此道获得盛名。张怀瑾在自述中大胆地提出“不师古法”的观点,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辩护,更是一直以来的艺术追求,而非一时的狂傲之语。

在《书断》与《书议》中,都有提及法则并非一成不变的观点,且对王献之创造的新体及其劝父改体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这说明法则的灵活性和变通性至关重要,古法有时也可能显得局限和僵化。王献之才情出众,见识深远,在行草之外,又开创了新的书法风格。张怀瑾在守法与变法之间,更倾向于后者。

《六体书论》中提到,字形是可见的象,书法则是法则与象的结合。心若不能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墨便无法完全表达内心的情感。需要用心思考,以势生成,以气和之,以神肃之,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创作,随变化而适应。法则本身并无固定形态,关键在于融会贯通。《评书药石论》则比喻书法如同军事策略,不必拘泥于固定的方法和本原,而应专注于灵活应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

上述引述均指向一个核心观点,即法则是灵活的,“为书之妙,不必凭文按本”。这些论述都彰显出张怀瑾强烈的创新意识。此外,“师法自然”也是张怀瑾书法理论中的核心命题。他主张,真正的学习者应该从大自然中汲取灵感,从不同的领域中寻找启示,而非仅仅拘泥于原本的法则,应让各自的特色自然流露。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如何汲取自然的灵感,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张怀瑾主张向大自然学习,但这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模仿自然的形态,而是要深入探索万物的本质与精髓,将世间万象的多样性融合并提炼,形成独特的艺术表达。这要求书法家必须与自然紧密相连,深刻洞察自然的法则与生命的韵味,进而将这些领悟转化为书法中的形象与创造力。

与此同时,李邕也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的观点将在后续的章节中详细阐述。而张旭、颜真卿、怀素等书法家则是通过观察“锥画沙”“屋漏痕”“飞鸟出林”等自然现象,从中领悟到书法的意象,这与张怀瑾的理念不谋而合。

在初唐时期,尽管人们在学习书法时仍遵循着六朝的传统,特别是以王羲之的书法为典范,但张怀瑾却提出了与众不同的观点。他认为,不应局限于古人的法度,而是要追求一种与众不同的、独特的书法艺术。这并不是说完全摒弃前人的经验,而是要在借鉴的基础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风格。

张怀瑾还进一步指出,学习书法的过程中,不仅要学习某一家之法,还要博采众长。他以写文章为例,说明人的才能与取法的关系:上等才能者,能够深入理解古人的意旨,而不只是拘泥于言辞;中等才能者,能够选取古人的精彩词句,加以组合创新,形成自己的文章;而下等才能者,则只会机械地模仿旧文,缺乏创新。

对于学习者来说,张怀瑾的建议如同一座桥梁,引导他们逐步走向自然的境界。他强调,真正的艺术家不应被固定的法则所束缚,而应灵活变通,不拘一格。各种方法并无定式,只要能够殊途同归,达到艺术的最高境界即可。这种理想主义与脚踏实地的理性相结合的态度。(共计:1402字)

作者:王贵来(天津书画艺术网主编)

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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