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存1310万元,取钱时卡里一分没有,银行经理:钱太多我帮你花

渔经有略 2024-04-13 0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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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起,于女士的人生步入了至暗时刻。她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存下的1310万元巨款,在这一天不翼而飞。原来是她的客户经理孙某将钱偷偷走了,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这些钱是于女士的全部积蓄,她将孙某及银行告上法庭。案件的审理可谓是一波三折,5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于女士拿回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01千万存款被转走

于女士,曾是一位勤劳致富的商人,在辽宁从事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经过几年的艰辛努力,她确实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为了让自己的钱财更加安全,她将全部身家存入了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总计1310万元。

2018年8月,她跟好朋友商议投资其他行业,打算把存款全部取出来。考虑到金额较大,她提前一天来找到银行,找到了客户经理孙某,预约办理取款业务。

孙某一直劝说于女士不要把钱取出来,投资购买银行的贵金属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于女士没有理会。

29日上午,于女士按照约定时间来到银行网点,孙女士笑容满面地接待了她。在孙某的陪同下,柜员为她办理相关的取款手续,很快手续就办理完了。

但柜员跟她说现金不够,要从其他银行调款,让于女士稍等片刻。

于女士从上午九点多一直等到了中午,期间她忍不住向柜台询问了几次,柜员的答复仍旧是“请您稍等,银行正在调现金”。

她的耐心已经消磨光了,心里如同猫抓般难受。她随即找了孙某,孙某的话,却让她感到蹊跷。

“于女士,您的1310万元存款已经全部购买了黄金产品。”

于女士完全懵了。

这样一笔巨额度交易,为何银行没有征求她本人的同意?银行什么时候办理的相关手续?购买黄金产品的凭证又在哪?

一连串的疑问让于女士感到事情可能不妙,而孙某却无法给出满意的答案。

于女士急切地要求孙某立即归还存款,撤销黄金产品购买交易。

当天她还是没有拿到存款,与孙某理论了半天,最后得到了孙某手写的一张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孙某毕竟是该支行营业部副主任,说出来的话还是有几分可信的。抱着这样的想法,于女士选择了相信孙某。

然而,一纸承诺换不来巨额存款。于女士等啊等,迟迟未拿到那笔存款。

她多次找孙某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

在警方的介入下,她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但这个真相让她几乎崩溃。

02银行职员“监守自盗”

接到于女士的报案后,警方迅速展开行动,对孙某进行了拘留。

调查结果出人意料,孙某竟然悄悄指使银行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将于女士的存款转到郑某账户,然后让郑某再转入肖某账户,用于偿还自己的私人债务。

让人震惊的是,孙某还是一个惯犯。

精致的妆容,得体的微笑,亲切的态度……孙某是外人眼中光鲜靓丽的职业女性,但金玉般的外表下是一颗贪婪、充满私欲的心。

凭什么别人有那么多钱?

凭什么我要像“舔狗”一样为他们服务?

你不是钱多花不完嘛,我来帮你花!

……

孙某出生于1975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了银行工作,这一干就是近二十年。

案发前,她已经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才干,她从一名普通的银行职员成长为营业部副主任,这个成就使她成为了亲友们羡慕的对象。靠着这份资历,她在瓦房店支行也是一个小领导了。

然而,一旦拥有了权力,无论大小,都容易滋生腐败。孙某的工作与金钱直接打交道,这为她提供了便利。她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客户的信任,多次窃取客户的钱财。

第一位受害者是宋某,俩人经人介绍于2017年相识,此后,孙某帮助宋某理财,给他提供一些投资理财服务,近一年间,孙某打着理财的幌子,将宋某的3000万元巨款,先后几次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债务。

孙某内心充满了不忿,她自觉兢兢业业的工作,但终其一生也积攒不下这么多钱。她早就被那天文数字晃花了眼,迷失了心。

她把客户的钱据为己有,具体用来做什么了我们不得而知。

一旦尝到了以权谋私的甜头,又怎么可能轻易舍弃,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孙某胆子渐渐大起来,2018年8月,她又伸出了魔爪。她以办理积分兑换业务的名义,联系了客户张某,让其来银行。办完业务后,孙某趁其不备,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转入了自己弟弟的账户。

当月,她又对于女士故技重施,趁着她办理取款业务,将她的千万存款盗走,转入她指定的账户内,用于还债。

这次翻船了,孙某罪行被揭露!

03存款消失,生活陷入窘境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千万存款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也是于女士的全部积蓄。存款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彻底打破了她安稳的生活。

事发后,她与朋友约定的投资计划也随之泡汤,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窘境。她的家中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存款没了,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这种艰难的生活让她倍感无助,心中充满了痛苦和焦虑。

她整个人都抑郁了,每当夜深人静时,她就会默默流泪,为自己导致的家庭困境而感到深深的愧疚。

俗语说的好,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于女士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昔日往来的亲友一下子少了很多。她能理解他们的选择,但仍然无法抹去心中的失落和孤独。

然而,生活没有如果,她必须坚强面对,走出阴霾。

2019年1月,于女士一纸诉状将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涉事银行赔偿自己131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

但于女士的诉求被驳回了。因为孙某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这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在对孙某的犯罪性质和法律后果没有定性之前,不能进行民事案件受理。

于女士能做的只有耐心的等待法院对孙某的判决。

04漫长的追讨之路

于女士在煎熬中又等了两年半的时间,2021年7月终于等来了此案的一审判决。

孙某因秘密窃取银行人民币1510万元,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该判决将银行列为了受害人,责令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这个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原来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加起来正是这个数。

这相当于法院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存款。

但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她认为自己犯的不是盗窃罪而是职务侵占罪,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两个月后,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推翻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瓦房店法院重审。

这一结果让于女士难以接受,在她看来,不管孙某判什么罪,她的钱是在银行里没有的,她找银行要钱天经地义。但只要刑事案件没有最终尘埃落定,她的民事赔偿之路就还在漫长的等待中。

“据了解孙某在外面债台高筑,我想问问,这样的女人是怎样当上中行业务经理的?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对她日常银行没有监管吗?”于女士曾发出质疑,但没有人告诉她答案。

2023年5月,瓦房店法院重新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孙某是诈骗罪,诈骗的是于女士的钱,于女士是受害人,判令孙某向于女士退赔1310万元。

于女士认为,这样的判决让银行脱的一干二净,损害了自己作为银行客户的利益。此外,她被瓦房店法院认定是诈骗罪的被害人,却没有赋予起码的庭审权利,程序违法,也违背了程序正义原则。

为此,于女士向瓦房店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

被告孙某不服又提起上诉,同时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大连市检察院也支持抗诉。

大连中院经审理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了瓦房店法院的一审判决。银行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被害人可以通过其他诉讼程序解决。

于女士会采取什么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最终能否拿回1310万元?这是值得广大网友和储户关注的问题。

类似的事件频有发生,细究起来,症结在银行。一方面,银行一些监管制度流于形式,给一些唯利是图的蛀虫和内鬼以漏洞可钻。另一方面,银行责任意识不强,当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出问题时,总凭借强大集团的利益优势和充分话语权,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

此外,监管部门缺乏严厉的问责机制和前瞻性监管措施。

于女士的经历,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我们要提高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切记不要把鸡蛋放到同一个篮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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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经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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