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0号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整整10天。关于案件的各种细节,也开始浮出水面。参与尸检的律师描述了受害人的惨状之后,全网再一次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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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小光面部被铁锹捣烂,眼球曝出,下颚破碎,头部充血肿胀,全身几十处伤口,颈部就有十几处,不忍直视。另外腹部被锐器贯穿,有大出血口,双手肿胀挫伤,疑似被攻击时,小光用双手抵挡抓握,双手造成严重伤害。
三名凶手是有预谋作案,提前刨坑、准备凶器,再将受害人骗出,然后残忍杀害。他们下手十分狠毒,招招致命,作案的过程中毫无怜悯之心,简直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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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灭绝人性的做法,如此丧心病狂的罪行,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到义愤填膺,怒不可遏。这可不是什么校园霸凌事件,而是非常残忍歹毒的谋杀案,手段极为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虽然三名凶手是未成年人,但他们在这起案件中心智的表现已经不亚于成年犯罪嫌疑人,其主观恶性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从严从重处罚,不得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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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轻处罚三名凶手,校园霸凌事件会愈演愈烈,类似凶案可能会再次发生,无数的家长将会陷入恐慌和焦虑之中。只有进行严厉惩罚,杀一儆百,方能达到警示的效果。
法律维护的是公序良俗,随着时代的变迁会做适当的调整,如果之前没有先河,那就将此案作为先例,法由人定。如此,才能顺应人心,平息民愤,以正风气,以警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