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在办理李某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号622848181904169717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中支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李某某被骗的资金15227元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 2025年4月9日至 2025年5月8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 85917110
联系人:郭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济南公安天桥分局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姜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