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终于对女首富“张美兰”动手了,还要判她死刑?这消息一度震惊国际。
看新闻报道,越南法院认定“张美兰”侵吞304万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80亿元,125亿美元)资产,这一数字相当于越南GDP的3%!
越南国家不大,一年才挣多少钱?这下好了,全国收入的3%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
不知道能不能跟咱的“皮带哥”一较高下,此案被誉为越南历史上最大的金融欺诈案。
究竟啥样的“女超人”能有这么大的本事?
经翻查资料得知,张美兰外号“张妹”,其祖上早在清朝就移民越南了,老张家在当地可谓是根基深厚的华商家族。
张家祖籍中国潮汕,潮汕人“注重乡里情谊”是出了名的,以至于后来把著名商界领袖“李嘉诚”都拖下了水。
这是后话,先看“张美兰”的发家史。
这位女超人的真正崛起时间应该是1991年,那时张美兰创建“万盛发公司”。
对经济史有研究的朋友对“1991年”应该感触颇深,那一年苏联解体,全球经济大变天,“越南”走到了关键历史节点。
多说两句,之前的越南是苏联大哥的跟班小弟,苏联搞计划经济,越南国内一直推行的也是“计划经济”。
中国崛起后,越南又想学“对外开放”,于1986年开始施行。
公正地讲,越南国家太小、基础太差,市场经济没有太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一直没认真搞“开放”。
直到1991年苏联倒下,越南的“主心骨”瞬间没了,往后该何去何从?
也在这时,中国异军突起,越南又想依葫芦画瓢,至此开始加大开放力度,“对外开放”成了越南的新国策。
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张美兰”嗅到了巨大商机,起初的“万盛发”专攻贸易,因为那时做这个行业来钱最快!
借着开放东风,“张美兰”吃下了足够多的利润,遂转战餐饮、房地产。
那时的越南几乎在复刻中国模式,那时的在越南投资房地产,加上银行金融的助力,几乎是稳赚不赔的。
很快的,“张美兰”的地产版图遍及越南各大繁华中心,譬如:胡志明市的地标性建筑,“西贡时代广场”就是她的!
再有,曾办过2006年的APEC峰会的“温莎酒店”也是她的,堪称越南最高级的酒店之一。
尽管如此,虽说已在越南举足轻重,但“张美兰”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她还把潮汕巨贾、世商领袖“李嘉诚”拉下了水。
今天看是“拉下水”,那时却是邀请李嘉诚投资越南,此举可谓令全球瞩目,越南一下子吸引来全球人的目光,“越南崛起”的声音响彻云霄!
单说这两位“首富”都是潮汕人,或因“苟富贵勿相忘”的抱团取暖,或因李嘉诚真的看准了商机。
总之,李嘉诚对“张美兰”青睐有加,两人携手在越南经商,称得上一段商业传奇。
本质上来讲,“张美兰”在越南深耕多年,手里掌握着多块位置绝佳的地皮,号称“黄金地产女王”!
李嘉诚也是地产起家,或许他的国际名望更响亮一些,但到了发展中的越南,他也要倚重“张美兰”手中的稀缺资源。
就这样,两位潮汕籍“商业超人”强强合作,“张美兰”有地皮、资金和人脉,李嘉诚既又实力又有国际影响力,他对外放出“投资”风声,全世界都向越南侧目。
就在全世界都以为“越南即将起飞”时,“张美兰被抓”的消息再次震惊全世界!
这里说明几点,“张美兰被抓”将直接打脸李嘉诚,这位“商业超人”的眼光也不准嘛!
暂且不清楚李嘉诚有没有卷入“张美兰案”,但“被连累”的结果是肯定的。
单纯从“李超人”的角度去看,受连累之一:“张美兰”被抓前,长江实业与万盛发一起在越南注入大量资金。
如今“张美兰”东窗事发,李嘉诚之前投的那些钱是不是打水漂了?至少其在越南的商业计划被全盘打乱了。
受连累之二:“张美兰被捕”给李嘉诚狠狠上了一节“全球投资布局”课,全世界人都会以为“李超人的投资眼光也就那样”,声誉受损将会给长江实业带来致命打击!
据目前传出的案情细节,越检方指控“张美兰”在2012年到2022年间,非法控制越南第五大银行“西贡商业银行”。
期间与同伙通过欺诈手段获得2500多笔贷款,总金额超1000万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903亿元),相当于越南2023年GDP的10%。
这段文字,一般人想都不敢想,“个人控制银行”是什么概念?
欺诈2500多笔贷款,“总金额超相当于越南GDP的10%”,虽说咱是中国人,但也替“十分之一”的越南人感到肉疼!
还没完,2018年到2022年,“张美兰”在西贡商业银行贷款超过545万亿越南盾,调查人员认为,其中有304万亿被挪用。
请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挪用”,后为隐瞒真相,又通过上千家影子公司向官员行贿。
据报道,与“张美兰”一起被起诉的85人中包括越南央行官员、检查总署官员、国家审计署官员及张美兰的丈夫,朱立基。
这篇文字着实有违往日的写作风格,主要是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形容词去讲述这件事情,或许是我格局太小,这一组组数字令我言穷词尽。
看得出,为查“张美兰”,越南下了大力气,光是收集的各种材料就达6吨重!
终于,“张美兰”于2022年10月被越南警方逮捕。
如今又传出“越南检方要判其死刑”的消息,据说,“张美兰”的家属还要上诉。
或许已经有人注意到了“不同寻常”之处,这次的越南一反常态,竟向世界各国媒体透露了详尽细节。
按理说,如此大案应算是“越南之耻”,理论上不该对外公布细节的。
概括来讲,这次不仅“张美兰”,其他同伙也被判处20年、3年、缓期执行等不同刑期,尤其张美兰的丈夫和侄女,分别被判9年和17年。
如今越南主动向外“公布细节”,这是啥意思?
给人最直观的感觉:越南是对外展示决心呢!
其一,借“张美兰案”震慑越南某些人。
其二,“张美兰”这样的大人物都敢除,说明越南政通清明,少了一个“张美兰”或许会令越南经济在短时间内受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清明”的营商环境更容易吸引外资。
看来,“女超人”很难翻身,她真的难逃死刑了?
这时出现了两种观点,有人说“张美兰必须死”,主要原因是:张美兰不仅违反了越南法律,也严重损害了越南经济和社会利益。
张美兰的行为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给越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
此外,张美兰的行为还严重破坏了越南的金融市场秩序,给越南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张美兰被判死刑”是合理的,也符合越南法律和社会公正。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张美兰被判死刑”不合理,理由是:首先,张美兰的行为虽然违法,但不足以判处死刑。
在越南法律体系中,死刑只适用一些极其严重的罪行,如谋杀、叛国等;张美兰的行为虽然涉及巨额经济犯罪,但并不属上述罪行之列,因此从法律层面看,不能判张美兰死刑。
其次,张美兰的行为存在客观因素。
越南经济和金融体系中存在一些漏洞和缺陷,这些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张美兰的犯罪行为。
因此,应该在对张美兰进行处罚的同时,对越南的经济和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避免类似的犯罪行为再次发生,不能只由张美兰一人承担罪责,更不能一死了之!
其三,张美兰的行为存在“人道主义”因素。
张美兰是一位女性,她的行为虽然存在问题,但她也为越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因此,应在对张美兰进行处罚的同时,也该考虑到她的人道主义因素,给予她一定的宽容和理解。
“张美兰”的命运究竟会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说你聪明呢,搞了这么多钱都不会转移国外或移民,说你笨呢,可是你要这么会搞钱[笑着哭]
67岁,,死判!!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