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论秦代县吏的调动

维京晋州梦 2023-12-19 09:44:38
引言

里耶秦简中,迁陵县中有一半以上的官员啬夫、长吏不在所或有空缺,这说明调动职务的频繁使用已成为迁陵县中的一种正常现象。在秦朝,郡守官员的晋升制度,最关键的是令史和有吏之间的转换,少吏和长吏之间的转换,最后还包括丞、尉升转为县令。在这一升转制度的应用中,代理职务制度将会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不可忽视的普世行政。

一、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

里耶秦简的发现,为秦王朝的县治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在《里耶秦简》中,迁陵县的行政机关,大体上由县丞、县令、县佐、县史等组成,而县廷通过直属机构曹,发送行政文书,并收到从三乡、诸官及县外送来的文。

《里耶秦简》记载:“十一月壬辰,迁陡守丞戍告仓。”

从简文里,我们可以粗略地认识到秦朝郡县的行政机构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但是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考据。特别是关于迁陵县官员的任除、升迁、调剂、补缺等方面的研究,至今尚不充分。比如“守”、“守丞”两个称谓,就是一个与官吏调任关系紧密的问题。

但是,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争论了很久,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陈治国,孙闻博,杨智宇等人主张“守”是代行或试用期的意思,杨宗兵,邹水杰,李斯则认为“守”是指“令”和“长”等长官之称。

另外,邬文玲还提出了“守”一词在公务活动中是一种礼节用语。因为那时有大量的里耶秦简材料尚未公开发表,所以不能对其作全面的验证。

根据里耶秦简中的纪年文献,可对迁陵县中的官员的任用、补缺、升迁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剖析,以期对秦朝的行政制度有一个全新的理解。

简述中的“迁陵吏志”是一份名为迁陵县的文书,上面记载了迁陵县官员的数量和职位,从这份文书上可以大致了解到迁陵县的行政机构,但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这篇文书的第一栏上记载的官员数量是103人,但实际上只有101人,为何发生误差还无法得知。

简文中的“官啬夫十人”指的是司库、司库、仓房、田户、校尉、畜户、船户等,“长吏三人”指的是应当是一类“官吏”,如都乡、启陵乡、贰春乡等,他们亦可归入“十官吏”一类。

里耶秦简中还列有其它的官署。从文献中对“库”、“库守”、“库啬夫”的称谓来看,迁陵县是有“库吏”的。另外,从“廿六年八月庚戌朔壬戌,廄守庆敢言之”这一点来看,当时应该是有一个马厩的。

此外,木牍曰“廿八年六月丙戌,司空长、佐付发弩守攀探、迁陵拔前”,木牍曰“卅年十一月庚申朔丙子,发弩守涓敢言之”,可知还有发弩官。其次“尉”可能不是属于“官啬夫十人”之一,而是“长吏三人”之一,应将此转到上述的第三问题讨论。关于“长吏三人”,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

二、钱多终非福,人格足矜持

秩禄200石以上的令、丞、尉属于长吏,所以迁陵县的“长吏三人”应指县令、丞、尉三人。可见,县尉不是官啬夫,同时他所掌管的“尉府”自然不属于“十官”内。按以上信息,“官啬夫十人”只能在田、司空、仓、少内、畜、船、库、廄、发弩、都乡、贰春乡、启陵乡等十二官中。

迁陵县官为何超过十个部门,可以提出几种假设。第一,在制作“迁陵吏志”时,就有“官啬夫十人”,而此后增设两部官,因而发生这种差异。第二,“迁陵吏志”所涉及的区域范围只针对都乡,而不包括在离乡的啬夫。其说不误,田、司空、仓、少内、畜、船、库、廄、发弩、都乡,就与“迁陵吏志”所记的“官啬夫十人”符合。

《里耶秦简》记载:“有兴,除守啬夫、叚佐居守者。”

第三,迁陵县文书中出现的某些官是都官,即中央直属,所以其官不在“迁陵吏志”中。其中哪一种说法对,目前尚不可知,需待考。除官啬夫定员问题之外,还要关注缺员问题。根据“迁陵吏志”,迁陵县吏员总数101人中,在署人员只有51名,人数才有一半。如果这种情况是迁陵县的常态,原本所规定的部署组织与实际运作间会存在很大间隙。

“官啬夫十人”中在署人员只有一半,甚至“长吏三人”中缺员两名,领导等级吏员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县廷要不断地补缺长吏及啬夫。关于此问题,如《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置吏律》曰:“官啬夫节不存,令君子毋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

《法律杂抄》亦曰:“有兴,除守啬夫、叚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由于官啬夫不在或出缺而任命“守官”时,把此吏员候选限定在“君子无害者”及“令史”中。“迁陵吏志”所见令史总额为28名,而除参与徭使之外的在职令史有18名。

三、 秦家丞相府,不重褒衣人

由于县内多数的令史在职,他们可能会经常出任“守官”。至于“君子无害者”的“君子”,在秦简《徭律》中说,“未卒堵坏,司空将红及君子主堵者有罪”,《秦律杂抄》说,“徒卒不上宿,署君子、敦长、仆射不告,赀各一盾”“所城有坏者,县司空署君子将者,赀各一甲”等,所指的“君子”可能都是基层官吏。

其中“君子”的地位等于“司空将功”及“县司空”等掌控土木、建筑的长官,即与“司空官啬夫”同列。而且,关于徒卒值宿问题,按“署君子”“屯长”“仆射”的顺序连坐,这种直属部门吏员连带责任的事例,是在秦律中共同出现的体系。那么,“署君子”的意思可以解释为某部门的最上位的责任者。

因此,所谓“君子无害者”,指在某部门的长官中没有疵瑕的人员,在“迁陵吏志”中与此符合的只有“官啬夫”等级。再说,如果某官啬夫暂时不在或出缺,把其他官的啬夫代理或调给此官。

《里耶秦简》记载:“迁陵丞昌谓仓啬夫,以律从事。”

总之,迁陵县官啬夫名额中发生缺员时,由其他官啬夫或令史来代理(守官)其职。里耶秦简文书会提供对此法律的实例,归纳《里耶秦简》中所见的683件纪年文书,整理出县令、丞、尉、令史以及诸官啬夫人名记载的事例,可以搜索到如下82个人名。

在搜索到的82个官啬夫人名中,有43个人名在两个以上行政部门中重复出现,其比例占52.43%。这些重复现象,是因为迁陵县各部门吏员互相调动或代理职务而产生,或是各部门中有不少同名人。然而,人名中过半以上重复出现,这不会全都是同名异人现象,而此比例中吏员调动因素会占多数。

人名重复的类型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只在啬夫组织间重复;二是在单数啬夫组织与县令、丞以及令史所在的县廷间重复;三是在多数啬夫组织与县廷间重复。假设这种人名重复现象确实是由于同一人物调动而导致的,那么应当属于同一级啬夫之间的水平调动,而只在啬夫组织间重复人员以及其他情况则属于从令史到守啬夫,或从啬夫到守丞的垂直调动。

结语

根据里耶秦简的记载,迁陵县中有超过一半的官员职位空缺或者官员不在岗位上。这表明调动职务已成为该县的一种正常现象。在这些升转制度的应用中,代理职务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是不可忽视的普适行政。代理职务制度的作用是当某一职位的官员不在时,由另一位官员代理其职责,以保证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里耶秦简》

《徭律》

《秦律杂抄》

0 阅读:19

维京晋州梦

简介: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