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情源头是1月29日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出通知,称为确保浦东机场陆侧交通顺畅有序,特别是春运期间,严格禁止网约车在浦东机场区域揽客运营,当时也是引发了讨论。
对于这个措施,运管局称是依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作出的,不过虹桥机场没有这个问题,对此的解释是“因站施策”。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多家打车软件上显示浦东机场范围内无法发单。
上海运管局方面的解释是,网约车有安全隐患,司机和乘客相互等待,大客流在一个狭窄区域里面进行积压。巡游出租车不挑客、不挑车,只要乘客按序排队上车,其高效率发车的模式能够保障抵沪大客流尽快疏散。
对此很多人提出了批评,有上海当地政协委员认为应该把选择权交给乘客。另外知名媒体人胡锡进发声认为这个做法值得商榷。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一家叫“空港出行”的平台仍能逆风订车,该平台声称自己不是网约车,是接机管家,结果媒体提出质疑后这家的小程序也维护去了,具体怎么回事不太清楚。
不过有趣的是,“空港出行”曝光后的次日凌晨,上海交通委发布消息,恢复浦东机场区域内的网约车运营服务。
对于这个事儿胡锡进发文赞扬,说是上海市很有气度地对待了这波舆情,并且与民意相向而行,让他感到敬佩。
无独有偶,上海新民晚报记者晏秋秋,说大上海体现了包容和气度。
本来我都想这事儿过去了,但是这俩媒体同行这两碗醋,我决定还是包顿饺子,聊聊看法供参考。
首先这个事儿,要承认确实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前边提到的那个《若干规定》属于地方行政法规性质,里边确实有对网约车在机场火车站的限制,当然这个有争议,我们后边再说。
咱们先捋一下这个事儿。我说句得罪人的话,这个事儿上海人之前多少有点错失机会。
其实各地网约车这批新规,基本都是2016年出来的,当时先是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出台新规,等于是给划了个大致的道道,然后各地就开始出本地新规,当时上海这边的《若干规定》草案里就有对机场火车站区域的限制,但是我要提醒的是,这个当时是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
根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北京征求意见的时候收到有效意见9246条,上海是多少呢?1417条!要知道上海人口比北京多几百万,意见只有北京的一成五。当时我看这个报道还纳闷儿呢,感觉上海人比较好说话,有点意见也不多。
实际上当时就应该把这个规定去掉,后来作了修改但是还是保留了,这其实就是埋雷。北京这边一开始就没有这种规定,我们这边的规定是在完善服务设施里提到机场火车站,事实证明全国很多地方不做这种限制,机场也没乱,如果乱了只能说明你管理水平有问题。
当然这个《若干规定》一直就是公开的,宣传力度也很大,所以当时就应该提意见,包括上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应该站出来把这个条款去掉,比现在接受采访有效率得多。
现在我看也有律师提出,这个规定是不是跟上位法冲突,当然他更多是怀疑,我认为冲突不冲突的,这个规定都没有必要。
那么这就要说到它是做过修改的,最开始定的是“设置巡游车营业站的机场、火车站等区域内”,征求意见之后修改成了“机场、火车站巡游车营业站区域内”。
这个多少有点文字游戏,我理解其实是限缩了范围,之前只要场站设置巡游车之后整个区域就不行,现在说的是巡游车营业站区域,而这次通知用的措辞是“浦东机场区域”,这个措辞实际上跟之前草案阶段一样,等于回到了征求意见之前。
所以我认为这个通知本身就涉嫌超过法定授权的,有行政执法部门擅自扩张执法范围的嫌疑,当然是不是这样由主管部门判断。
但是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按理说既然有这个《若干规定》,应该一直进行执法才对,为什么之前完全不提这茬,突然这个春节想起来了,这个咱们不便猜测,但是要执行就应该全市一起执行,虹桥机场不是法外之地,“空港出行”也没有法外特权,为什么执法限制没有覆盖到呢?
当然人家说了,虹桥机场这叫“因站施策”,这个恰恰是我认为问题最大的,请问这个法律依据是什么?这跟选择性执法的区别是什么?谁授权运管局可以“因站施策”了?咱们说这个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请问这个选择的授权是哪里来的?我在《若干规定》里怎么就没查到可以选择不同区域执法的规定?
如果可以选择“因站施策”,是不是也可以选择“因人施策”、“因时间施策”?所以这是不是滥用权力?我个人有点疑问。
那现在这个运营已经恢复了,我个人有几个想法供参考。
第一这个规定,我个人建议尽快修改,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而且规定也不够明确,有可能导致执法部门误读,这是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否则哪天又有人想起来要“因站施策”,是不是又得来一遍?
第二建议上海交通委对这件事的决策过程做复盘,就如此操作是怎么形成的决定,又是如何决定落实的,为什么没有经过试点或者征求意见,看看问题出在哪里,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工作。
第三既然之前七天已经停止运营了,那这个执法行为是客观存在的了,现在虽然说把问题纠正了,但是这七天的执法是否涉及权力滥用问题,这个“因站施策”是否合法应该有个说法,如果这个说法合法,那“空港出行”在这七天有没有运营?如果有要不要处罚?如果不处罚它对其他几家停止运营的平台是否公平?
第四我很欢迎上海交通委纠正这个做法,但我不认为这个纠正是及时的,对错这么明显的一件事,几乎是众口一词提出批评,不好意思我都不认为是提意见,如果说意见可能有点模糊,实际上主流意见就是很明显的批评,我觉得上海交通委应该理顺反应机制和听取意见的渠道,不应该用七天时间。
第五我非常反对用所谓什么包容气度、从善如流来褒奖这次纠正,特别是胡锡进先生说上海有气度地对待了这波舆情,并且与民意相向而行,因此他就很佩服,这个说法实在匪夷所思。
我想提醒一下胡先生和上海的同志,你们那个叫上海市人民政府,本来就应该接受民众的审视和批评,本来就应该跟民意相向而行,民众不批评你们都应该展开自我批评,民众原地不动你们都应该有站位靠前的意识,这就是你们应该做的的,恕我直言这次也就是差强人意,就这还气度还包容?
我没有嘲讽的意思,绝对是善意提醒,咱们是不是应该对自己提高点要求,媒体同行也不要捧杀,还是应该正确看待吧。
希望未来上海的工作能更进一步,我还挺喜欢上海的,这里也是提前祝大家春节快乐。
以上就是我对上海恢复浦东机场网约车运营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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