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在建筑业摸爬滚打十余年的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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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10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且自2022年12月12日起施行。跟小吴一起来看看前后有什么变化吧~
1.房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由2%提升至3%!
矿山工程3.5%;
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
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
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
2.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变化:
变化1:矿山工程由原2.5%上调至3.5%
变化2: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原来2.0%上调至3%
变化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由原来2.0%上调至2.5%
变化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1.5%上调至2.0%
不变: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维持1.5%不变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日一个月内向承包单位支付至少50%!
4.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使用范围:新增“安责险”支出等内容!
5.费用单列、专项核算!本企业职工薪酬、福利不得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企业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6.企业编制计划不再需要到财政等部门备案
7.处罚规定!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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