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张女士刚一入职就宣布自己怀孕了,老板知道后连夜注销公司,重新开一家公司并且还招聘了之前的所有老员工,但除了张女士。
后来张女士找了媒体、律师,要求赔偿自己的工资和福利补贴,结果却都没有用,并且劳动仲裁表示执法对象已注销,没法处理。
一些没有经历过职场的人可能不懂,提出疑问:员工怀孕能薅公司多少羊毛,还让公司特地跑去注销?
一、公司用人成本高
咱们简单分析一下:怀孕加哺乳期间的工资要发,社保也要按照正常比例交,这笔钱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除了产假有几十天的工资要发,怀孕期间,张女士可以随时随地的请假,也要按照80%的工资计算。
遇到良心的员工,工作到产前才请假,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大。
但是如果遇到某些员工上班就怀孕,怀孕就请假的话,10个月的病假工资加生育期间的社保,除了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社保出的,其他都是公司出的。
重点是如果员工入职一两年,对公司作出很多贡献就算了,这刚正式签合同没几天就怀孕了,很难不让人觉得这是把公司当成冤大头。
此外,产假158天期间怀孕的员工的工作谁来做?是不是还得招人或者转移到其他同事身上?
其他员工的工作量增加了,工资要不要涨,老板注销公司也是衡量利弊之后作出的选择。
毕竟也不是大公司,没有那么多的钱去给刚入职就怀孕的员工养胎。这样一算,大概就能理解老板为什么要注销公司跑路了。
而且双方都合法。
法律规定女员工怀孕时应享有的福利待遇受到保护,不应该被区别对待,所以张女士此举并不违法。
法律也规定公司有宣布解散的自由,所以公司另起炉灶没有告诉张女士也不需要受到法律惩罚。
二、负面的社会效应
只不过底层就是这么悲哀,特别是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与疫情双重压力下,资源争夺更加残酷,一个女员工怀孕生产的费用就可以让一个中小型企业经营不下去,原班人马另起炉灶才能不破产。
而对于张女士来说,她也许道德水平不高,想占公司便宜。单纯的从法律条文上来说,支持该女子合法维权,应该曝光这种无耻的企业。
但是这女子从道德上讲也并不是毫无瑕疵。
这种事情也不是新闻的第一例,早前都有过先例,比如,前几年火爆一时的“女子刚入职就怀孕,月薪1.4万降至4千5天后被开除,法院要求企业赔偿20万”。
我认为这种行为会给其他女同胞的求职带来一系列的负面职场效应。后续一些实力不济的公司会非常慎重的选择招聘女职员。
对于其他想真心求职的正常女性来说,这绝对不是个什么好消息。
最后说一句,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保守估计,全国每天有数万女员工怀孕,每天也差不多有数万女员工休完产假恢复工作。
难道说生孩子的女员工都丢工作了?还是小微企业都倒闭了?
对于怀孕的这个女职员来说,生孩子是人的自然权利,总不能让人不生。
对于公司来说,很多小公司一共就没几个人,刚招聘的新人来这么一出,老板半年或者一年都白干了,甚至撑不下去都有可能。
如果社会福利足够健全,市场足够发达,或者她丈夫的收入足够高,她会这样占小公司的便宜吗?
职场细细品有话说
职场女性都是伟大且不易的,像这样的“前人伐树,后人曝晒”的行为,不应该也不能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道。
有什么方法可以在保障正常女性员工的生产哺乳权益前提下,又能避免类似于这样的钻法律空子行为呢?
这个问题就交给我们以后的法律相关从业人员来慢慢探索吧。
话题讨论
你觉得新员工刚入职就怀孕,公司应该怎样做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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