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子女不能撤销,违约要赔!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5-02-09 08:10:20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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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承诺赠与但是没有交付赠与物,赠与房屋没过户的,都可以反悔撤销。

那么,如果是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归子女能撤销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中关于财产归子女的约定,并非单纯的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通常享有任意撤销权。

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是基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等一系列综合因素做出的,具有整体性和关联性。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目的是为了实现离婚的目的,同时对子女的未来生活提供保障。将

财产约定归子女所有,是离婚协议整体的一部分,不能简单地将其割裂开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则来处理。

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一、不能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另一方同意的除外。

二、不履行交付或过户义务要赔偿

一方不履行前款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三、可约定由子女直接主张权利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可以就本条第一款中的相关财产直接主张权利,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子女请求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该方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解释明确了离婚协议中财产处理条款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拘束力。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夫妻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随意撤销财产归子女的约定,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损害了子女的利益以及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协议进行财产的交接、变更登记等行为。如果允许随意撤销,将会导致财产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引发一系列的纠纷和混乱。

如果一方违反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子女的约定,除了要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外,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比如,因为一方拖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导致子女无法及时使用该房产进行抵押融资,产生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的情节、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

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构成恶意违约,法院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赔偿金额,以起到惩戒作用。

周军律师提醒注意,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慎重考虑,确保协议内容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愿和家庭的实际情况。一旦签订,就应当诚信履行,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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